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她索性去了卫生间。
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不由扯扯嘴角,这豪门少夫人,还真是不好当。
“褚太太,你刚才走得那么快,我们还没来得及跟你说话呢。”
一身红裙的女人端着酒杯走进了卫生间,身后还跟着两个女人。
秦舒转过身,脸上恢复得体的微笑,“请问有什么事情?”
三人相视一笑,红裙女先开口说道:“听说褚太太的养父母欠了债,快要破产了。”
黄裙女接话,语气变了个味道,“对呀,按理说褚太太嫁入豪门,又不缺钱,家里怎么会出这种事?这肯定是谣言。”
“褚太太,你跟我们说说呗,我们真的很好奇,褚少怎么就娶了你这种女人呢?”
白裙女装模作样的看着秦舒。
见三人并非善类,秦舒脸上的笑意淡了些许。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们?”
说完,她越过三人,往外走。
一只高跟鞋伸出来,从身后踩住了她的裙摆。
秦舒脚步一顿,扭过头。
红裙女佯装不知,笑着说道:“褚太太这是看不起我们,不愿意跟我们多说两句?”
“就是啊,话都没说完,急着走干什么。”
黄裙女接话。
白裙子的女人则奚落道:“恐怕真以为当上了褚太太就高人一等,忘记自己乡下破落户的身份了。”
话音一落,三人毫不掩饰地讥笑起来。
秦舒眸光微沉,冷眼看着她们,反问道:“你们既然知道我是褚太太,还在我面前说这种话,就不怕褚少找你们麻烦?”
三人愣了下,红裙女倏然一笑,“褚太太,瞧你这话说的,我们只是不小心踩到你的裙子,然后——”
话音未落,她手里的红酒尽数泼到了秦舒身上,月白色礼服霎时晕开一片猩红。
“哎呀,我手抖了下,真不好意思!
这种事情,褚太太,应该不会故意跑到褚少面前告状吧。”
再说,秦舒根本不认识她们,也不怕她去外面说。
她们人多,只要矢口否认就好了。
看着红裙女脸上得意的笑容,秦舒厌恶地皱眉,“连杯子都拿不稳,你这是神经受损肌无力了?”
女人笑容一僵。
秦舒的目光从三人脸上缓缓扫过,“薛家千金、何氏儿媳、文家三小姐,你们各个出身都比我高贵,要是真对我有什么意见,犯不着用这么拙劣的手法。”
红裙女惊诧地低呼:“你、你认识我们?!”
看着三人脸上的慌乱,秦舒淡淡说道:“刚好在宴会名单上见过几位,听说你们家里的公司一直想要跟褚氏合作,既然你们这么热情,那我也一定会在褚少面前美言几句!”
话音落下,三人面色皆变。
她们是帮褚云希教训秦舒的,也是吃准了秦舒不认识她们,不敢把事情闹大,没想到,完全错估了秦舒的反应。
三人面面相觑,再无先前的嚣张气焰。
“褚太太,请您不要跟我们计较,我、我们还有事,先走了!”
秦舒没有阻止她们离开,比起追究那三个女人,她更苦恼该怎么处理衣服上的酒渍。
用纸巾擦了擦,根本擦不掉。
她懊恼地走出卫生间,却碰上一个人。
“褚太太?”
韩墨阳意外地看着她,目光下移。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