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起于幽冥,劫在五行,大道化诡,犹纵洪荒。”
荒只是见到这四字,脑中就不由地显化出一些信息,虽然依旧不是很了解,可也略有些猜测。
诡新娘离去后,古宅消散,荒再次站于古村之中,不过此刻天地间似乎发生着某种微妙的变化。
当然,还有另外一桩要事得处理。
黑漆漆的烧火棍一撩,站于一旁的伏离,斗笠瞬间被掀起。
那黑色粘稠的汁液极具腐蚀性,可对于少阳令来说片刻功夫便消融了。
正主伏离,呆呆的站在原地,似乎处于某种平衡状态,若不谈脑袋的话。
无头之人。
不同于诡新娘那黑暗迷雾,伏离的头似乎萎缩掉了,只在脖颈上有一团枯皮,像是泄了气的气球那样,瘫软于上。
若没有猜错,前一夜的伏离已经是这副鬼样子。
阴阳符再次照耀,甚至将其对准他的脑袋,依旧没有红光显现。
燃木芯说的是真的,伏离另有诡异。
燃木芯不得已找一位好心师弟来充数,是因为伏离根本已经算不上人,若只有他们两个,死的必定是燃木芯。
不过不论他有何异常,在古宅终究是被诡新娘压制了,以至于之前能言会道甚至与正常人无异,现在则像个木偶一样。
随着他出手将那污染的斗笠挑翻,伏离的状态似乎在逐渐回归,身子也开始有所动作。
僵直的手臂微微弯曲,腿部也开始有所挪动。
忽然,一声奇怪而欣喜地询问问出:“荒师弟,我们逃过古宅劫难了吗?”
无头的伏离有些激动,还转身四顾,似乎在寻找着什么。
“燃木芯师弟不见了,看来是他舍身饲魔,为我们挣得一线生机。”
发现燃木芯不在周围,假惺惺地感叹道。
可实际情况如何呢?
一个无头之人,在你面前熟络地谈着别的事,甚至连说话的嘴都没有,更是一阵阴风袭来,让人心悸。
荒向前一步,打量着眼前这位无头师兄,问道:“师兄不记得之前的事了?”
“之前的事?对啊,既然古宅已经消失,诡新娘应该选婿结束,可我为何没有丝毫记忆?”
被荒一提,伏离似乎陷入沉思,更有一种痛苦不堪的表现,手筋都抽搐起来,他抬起手想要抱住疼痛的脑袋。
若是以前,还有个斗笠能让他触摸,可现在嘛。
手轻轻一划,就滑过肩膀,落于另一边,整个人都显得一怔。
“师兄真的什么都记不得了?譬如夜晚的一个老叟,询问了你什么?”
荒紧紧盯着伏离不存在的头,步步紧逼。
“老叟,对,第一日我在古宅门口就见到一个老叟,问我人无头可活否?我答可,他便,他便……”
经这么一提醒,伏离似乎回忆起了之前的记忆,可讲到此处,他似乎陷入了极其强烈的恐惧。
颤抖的双手慢慢摸向自己脖子边缘,有所预感。
虽然之前拍脑袋已然扑空,可他还是想尝试一番。
结果嘛。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