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继续三更,大家支持下,谢谢!
)
到底是什么,萧林暂时不理会,这些都可以等伏羲醒来,向它问个清楚。
现在当务之急,是要恢复行动的力量,要知道他现在可以说是像个靶子一样的躺在这里,任打任杀,毫无反抗之力,一旦有修士或者妖兽过来,把他杀了或者把自己吞了,那他就完了。
大概回想了下,萧林判断出自己大概是受到了传送阵里的那股空间之力的影响,因为空间流动的太快,自己的身体完全无法适应,而出来之后,灵力就暂时无法完全运转,需要一段时间的调整。
就好像一个突然做事耗尽了自己全身力气的人,在一段时间内,身体会出现无法操控的现象,全身无力,要等段时间才能调整过来。
慢慢的,慢慢的,萧林用尽力气不停的催动着自己的灵气运转全身,逼迫着自己动起来,此刻他不能期望好运,或者奇迹,必须尽快的让自己动起来。
“动起来!
动起来!
动起来!”
萧林在心底不停的吼道。
就好像一个干涸的河床,始终不见一丝雨丝落下,但他没有放弃,一遍,一遍又一遍。
“嗯?”
萧林大喜过望,他突然感到一丝灵气终于在自己的体内运转了一丝,虽然仅仅只有了一丝,但这就意味着希望。
他闭上了眼睛,心神此刻更是全部投入神识中,用来催动自己体内灵气的运转,那一丝灵气渐渐的变成了一条,缓缓的越来越多,萧林的身体也在这运转中缓缓的恢复着。
“呸!”
萧林突然昂起头,上半个身子动了起来,吐出了一口污血,正是胸口的淤积之血。
当日他被那蛮牛之兽撞在胸口,因为身体处于传送阵,无法抵抗,后来还没来得及疗伤,人就昏了过去,那伤势就淤积在胸口,渐渐的成了一道淤血,今日终于被逼了出来。
一吐出,他顿时感觉整个人心神气爽,他长长的吐出了一口气,前所未有的舒服。
而他也突然发现,自己的上半身已经可以动了,这让萧林有些欣喜过望,他坚信,只要不断的这么坚持下去,自己用不了多久,就可以彻底的动起来了。
这个湿气浓郁的山谷,十分安静,好像是罕有修士经过这里,倒也让他一直提心吊胆的心情得到了些许放松,也让他一直运转灵气,恢复伤势,没人来打扰他。
也不知道这样持续了多久,一天,萧林的身体动了动,他已经能够运转部分灵气,拥有部分实力了。
但就在这时,山谷内传来了一声惊天的兽吼,直震动得山谷内的草木晃荡,有妖兽朝山谷冲了过来。
“吼!”
又是一声大吼,但却比刚才那一声更大,一头身形似虎,尾巴却如天烧的火云,全身的皮毛更是好像火光闪闪,荡漾着精纯的火系能量。
“火虎兽?”
萧林凝神一看,居然是一只低阶妖兽,实力堪比凝气六层的修士,但火虎兽天生会使用火系法术,气息也比同阶的修士强大很多。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