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夜间戌时三刻,中书令府邸。
马丕祥坐在自家的书房之中,表情阴冷,在其面前还站着一位黑衣蒙面人,身材瘦弱,分不清是男是女。
“苏扬竟然回来了,这还真是让我没有想到,而且景王府和琅琊山貌似关系匪浅,但不知这景王爷与御风阁主到底是什么关系,实在让人费解。”
马丕祥一脸的不开心。
御风阁自八年前强势崛起,称霸大齐,声名在外,俨然成为修行界领袖。
而御风阁主却极为神秘,没有能见其真容者。
只是天下盛传,御风阁主为人毒辣,修为高深莫测,之所以无人得见,却是见者早已是地界亡魂。
蒙面人此时开口了,声音如黄鹂轻啼,娓娓动听,俨然是一个女子无疑:“中书令大人,根据我的调查,这御风阁主或许是跟景王爷的长子苏扬有关。”
“哦?何以见得,那苏扬现如今只是一个废物,一脸的颓废之相,如何会跟御风阁扯上关系?”
马丕祥诧异的说道。
“这御风阁主虽然神秘,但中书令大人可知,苏扬回来之后,去了何处?”
女蒙面人冷声说道。
“苏扬能去哪儿?”
马丕祥倒真是不清楚。
景王府高手如云,他虽早有意探知一番,但却无人可以来去自如。
所以这么多年,他对景王府的情况,也与旁人一般,只知表面。
“今天傍晚时分,苏扬坐着轿子出了城门。
根据路线,许是琅琊山,他才刚刚回来,自然不可能又离开,那琅琊山就是他唯一的去处了。
由此可以推断,景王府与御风阁的关系,实在不一般。”
女蒙面人继续说道。
“苏扬现如今已经不足为虑,原本他外出不在,侥幸能够活命,但他此刻回来,可是自动送上门来的。
但我现在没功夫搭理他,明天货车就会出发,以你纳界境的修为,出入景王府应该不成问题,你借机杀了苏扬之子。”
马丕祥阴声冷笑。
“明天的货物很重要,不容有失,我会加派人手,所以此事只有你能做。”
女蒙面人此刻微微蹙眉,好奇的问道:“景王和苏扬明明是父子,为何他们的姓氏不同?”
马丕祥闻听此言,眉头一皱,说道:“这在邺城倒不是什么秘密,景王高墨与当今陛下并不是亲兄弟,而是年轻时候战功赫赫,先帝赐姓封王。
景王被赐姓之前,本就姓苏,而还有一个最根本的原因,则是苏扬幼年因为邪道断魂宫乱,意外丢失。”
“景王寻觅不得,最后似乎被一名隐士捡到,抱回深山,抚养长大,更传授其一身的非凡本领。
也因为苏扬是被他捡来的,不知姓名,所以取名苏扬,与他同姓。”
苏扬修炼有成,师父苏北辰突然失踪不见,了无音讯。
先后师兄、师姐闯荡修行界,独留下苏扬一人,终于还是在一个月后,也跟着下山寻亲。
从而才有了‘御诀’问世,皇室比武招亲抱得美公主,与父相认等一系列的事情。
这些细节,马丕祥也是不清楚的,当然,他也没兴趣知道。
女蒙面人点点头,即刻转身一步踏上屋顶,转眼消失无踪。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