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注意了,明天第一场不管对手的修为强弱,你都要输,掉到败者组去。
但是之后的比试里,无论对手有多么强大,你都必须赢下来。”
分别之前,柳白鹿慎重地叮嘱道。
“放心吧师尊,这次的冠军,我是志在必得。”
青崖信心满满地说道。
“笨,冠军只是顺手牵羊而已,我要的是你在每场战斗中都要做到全力以赴,对方修为高于你还好说,若是对方修为低于你,你就压低了修为和他打,充分地在战斗中巩固自己的修为和对武学的感悟,这才是最重要的。
我走了,你自己回去好好准备准备,明天别耽误了比试的时辰。”
柳白鹿说完,便转身向流云广场另一边走去。
人群渐渐散去,青崖在纷乱的人群中东张西望,边看边往天璇峰队伍的方向走去。
正看见那边有一名绿衣女子,与自己一样,一边向四周探头探脑,一边向这边走过来。
看到自己后,笑着向自己招了招手,迈着小碎步向自己跑了过来。
三年时光过去,花青儿从当初的及笄之年,如今已是桃李年华。
当初青涩的少女,已经出落地亭亭玉立,脸上褪去了几分稚嫩,多了一点成熟的韵味。
也许是今日同门相聚,也许是今日两人相见,略施粉黛的她让青崖止不住地心颤。
像是初夏浅绿色的蝉翼,一如雨后挂着露水的蛛网。
看见花青儿向自己招手,青崖也加快了了脚步向她跑去。
此时两人站在一起,青崖已经比花青儿高出了半个脑袋,看着眼前熟悉又亲切的容颜,青崖的笑意止不住地挂在脸上。
“方才便一直在找你,青儿姐,你今天真好看。”
“一见面就嘴里没个正经,”
花青儿瞥了青崖一眼,继而说道:“几个月不见,你怎么又长高了一些,现在我都要抬起头看你了,好像还瘦了一点,要好好吃饭才行啊。”
一边说,花青儿一边伸出手将青崖的领口以及额前散落的碎发整理了几下。
“都已经这么大了,记得时刻保持自己的仪容仪表,这样才会有姑娘看上你,知道吗。”
“我才不在乎其他女孩子看不看得上我,只要青儿姐你不嫌弃我就好了。”
“这么多人呢,大庭广众之下你就别说这么露骨的话了。”
花青儿一把捂住了青崖的嘴,白皙的脸颊上染上了红霞。
“好了你快回去吧,回去好好准备明天的比试。
你的对手是个力大无穷的家伙,千万不要和人家硬碰硬啊。”
花青儿一边轻轻地推了青崖一下,一边关切地说道。
“那好吧,青儿姐你也要加油啊,明天你的比试在我前面,我去给你加油。”
“行,正好让你见识一下我的厉害,我这边比完了就去看你的比赛。”
花青儿挺起胸,骄傲地说道。
“那我走了啊。”
“行了,快回去吧。”
花青儿说着,又推了几下青崖的手臂。
青崖走出几步,回过头去,看见花青儿站在原地,朝自己挥了挥手,这才又转过身去,大步地离开了流云广场。
翌日清晨,青崖早早地起床,来到了流云广场上。
此时,流云广场上搭建起了一个又一个的擂台,全部由坚硬的大理石砌成。
昨天还是十分平整的广场上,仿佛是一夜之间从地上冒出了这些擂台一般。
“我记得青儿姐的比试场地是在天字七号,应该是在东边。”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