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可是宁凡直接踹出一脚,正中保安的胸膛。
这个好吃懒做的保安那里经得住宁凡的一脚,直接摔在面朝天,痛得那是不要不要的。
脸色难看的他站起来,喊道:“小子,我看你真的是找死。”
说完就将警棍狠狠地便宁凡的头砸下去,如果换做普通人的话,根本就来不及躲闪的。
老老实实的挨这一棍子,非得头破血流,出现脑震荡不可。
纵然一个保安有防卫的权利,但似乎还没有资格把人弄死吧。
可眼前的保安就是置人于死地的那种,一棍子试图砸在宁凡的头顶上。
只见宁凡迅速的抬起一脚,把保安持着警棍的手直接踢飞。
再迅速的一个旋转踢,保安惨叫一声的倒飞撞在栏杆上。
他捂着自己的胸口,恶狠狠的指着宁凡:“你你你......死定了。”
此时,一道声音传来,喝道:“住手,你是什么人,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
宁凡转身看了看,原来是一个带着眼睛的中年男人,穿着一身西装。
见到对方质问自己,宁凡冷笑:“真是可笑,现在的人都是这么护短的嘛,不分青红皂白?”
“小子,告诉你,这里是将氏企业不是你撒野的地方?”
眼镜男喝道。
保安站起来,说:“总经理,你给我评评理啊,这个人想要没有预约就进去,我把他拦下来,结果遭到他的殴打,你一定要给我做主?”
“放心,把其他的保安叫来!”
总经理说。
保安回到办公室用呼叫机叫了自己的其他同事,一听说有人强闯公司。
这些人为了大功,纷纷拿着警棍跑过来,一下子来了十个人,直接把宁凡团团围住。
“把他给我抓起来,然后报警?”
总经理喝道。
“是!”
闻言,一群保安信誓旦旦的冲上来,宁凡眼睛微微一眯。
面对这一群臭鱼烂虾自己根本就不放在眼里,没有动手而是直接用脚将其踹出来。
这些保安倒在地上,半天爬不起来,捂着自己被宁凡打中的部位哀嚎着。
五分钟过去,没有一个保安可以靠近宁凡,甚至他们连宁凡的衣角都没有碰到。
总经理见情况不对,立刻打电话报警,警告的说:“小子,你给我等着,警察早晚收拾你?”
“哼,一群乌合之众,出的事情全部由你们负责。”
宁凡原本以为只是对方的威胁而已,没有过度的去在意。
毕竟自己对江雨柔的印象还不错,这些人没有办法帮助,那就只能够自己想办法了。
但是没想到的是,两辆警车开了过来。
总经理赶紧去告状,警察随及将宁凡拦住。
“站住!”
总经理说:“警察先生,这个人想要闯入本公司,还把我们公司的好几个保安给打伤了,赶紧把他抓走,叛一个十几二十年?”
中年警察不悦的说:“我们警察办事,还不需要你指手画脚,我们自会按照责任处罚他。”
“是是是,但你们赶紧把他抓走!”
中年警察没有理会总经理,而是来到宁凡面前,说:“你就是打了十个保安的人?”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