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刘小儿听到“土豆”
二字有点懵:“土豆哥你要的是土豆?那得带你去厨房了。
老爷怎么会让我们来这个仓库呢?”
说罢转身想带土豆去厨房。
土豆摇摇头:“刘小子,不是真的土豆,而是长得跟土豆很像的一味药。
我突然想起在我们离开家前,师傅对我说:“土豆,要让你伤完全好起来,得再找个土豆了,恰好我要寻访的老友那里有几颗,可以去要一个来吃吃。”
我想师傅说的应该便是跟土豆外表一样的药草了。”
刘小儿点点头,“那土豆哥我也来帮忙。
人多力量大。”
“对对对,人多力量大,而且我还知道土豆在哪!”
荣慕花在旁兴奋地说。
土豆和刘小儿闻言皆侧目看去,荣慕花抱起两把锋利无双的剑,土豆隐约瞧见“木”
一字。
荣慕花往前面走去,边走边说:“就在前面,过两个木架就到了。”
土豆这才想起还没有仔细看过屋中布局。
进门便是清一色的黑色木架,木架上摆放着些许盒子和一些布袋,鼻尖绕着一股安神香的气息,让人不自觉地放松下来。
右手边是一张太师椅,堆了些灰尘,想必有些时候没人进入了,而在太师椅旁开着两个盒子,里面空无一物,该是置放两柄剑的盒子。
支撑的木梁上大抵隔着两个架子嵌一颗夜明珠昏昏地散着光。
此时一阵风吹过,风向下吹去。
原来是一层,想必地下还有洞天。
“土豆哥,想什么呢,快过来,找到你要的土豆了。”
土豆闻言,连忙小跑过去,发现木架第二层中的一个盒子下面有字赫然写到:“土豆。”
“快,土豆哥,打开看看,我还没瞧见过放在这里面的东西。”
荣慕花在旁坐下来,双手抚摸着剑,尤其当指尖触碰条纹时,嘴中还念念有词:“小气爷爷,平日都不让我进仓库,跟刘小儿一样不许摸其他剑,今天就要摸个痛快。”
土豆转身想看刘小儿在哪个位置,发现刘小儿正撅着屁股挑剑。
“好吧好吧,这两小子对剑还真是痴迷,不过只是一样武器,真有那么大的吸引力吗?”
说罢伸手打开面前的盒子,在木盒锁“嚓”
的一声响起时,土豆感觉浑身一震,不由自主地将原先打开一丝缝隙的盒子关闭,转手捂住胸口。
从胸口自掌心传来的颤动如此激烈,如同千万人上阵杀敌,连天的怒吼撼动天地,以至于土豆双脚微微发颤,而后却如被施了西游记中的定身术一般呆立在原地一动不动。
剧烈的心跳使沉浸在剑中的两人都抬起头来,疑惑地看着土豆。
荣慕花刚想开口,身后飘来一道声音“小慕花不用说话,这是他自己的事情。”
荣慕花闻声转过头,发现是荣老爷子的那个朋友,而刘小儿却是低下头看剑。
黄龙士做了噤声的手势,“不用开口哦,我只是顺路经过,小慕花就安安心心看剑吧,我跟你爷爷到山上去一趟,等下晚饭不一定赶得上哦。
记得照顾我那脑袋瓜不怎么灵光的徒弟哦。”
黄龙士看着荣慕花乌黑的眼珠转动,便知道她心中还存有疑惑,他耐心的解释:“没有关系的,只是这个土豆对我徒弟土豆来说有一种刺激,会让他进入一个奇奇怪怪的念头中,但是呢,这个念头不会对他造成任何伤害。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