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离秦武兴初年五月初二
“来来来,走过路过瞧一瞧,不瞧后悔哟!
新鲜出炉的糖葫芦哟喂。
又大又圆又甜唉~”
城中一个扛着糖葫芦走在路上的小贩不断吆喝着,在旁的行人行色匆匆,只些许顽童垂着涎直勾勾地瞧着,双腿险些走不动道,被自家大人连拖带拽才勉强前行,期间免不了几声抱怨响起。
也有儿童死死地攥着几枚铜币,快步跑到小贩身边,奶声说道。
小贩从他们手中接过沾满汗水的铜币,稍稍擦拭些许,便从顶端取下一串递给他们。
忽而小贩转过头瞧见一个十一二岁模样的孩子踮着脚尖,闭着眼嗅着糖葫芦上传来的冰糖味。
孩子对着小贩说了一句:“好纯的冰糖味。”
小贩心中十分欣喜,稍稍弯下腰:“小朋友,你居然能闻的出来。
真是有趣,你家大人了。”
“在很远的地方被事情耽搁了。”
孩子认真地回答到。
小贩不知是想起什么还是因面前那个孩子天生有一副吸引力,取下一根糖葫芦递给了他,“拿去吃吧,也不值几个钱。
若是日后再相见,有钱的话请我喝几杯水就行。”
说罢直起腰来,准备继续吆喝赚钱。
孩子接过糖葫芦一口咬下去,仍然闭着眼睛,用力的嗅了几口,似乎要通过味道记住面前之人,他开口道:“下次我们见面时,定是你飞黄腾达之日。”
小贩并没有将孩子的话放在心上,爽朗一笑:“借你吉言。”
他抬头看了看天,继续走着吆喝着。
这里是洛阳,离秦王朝的根基。
不知是被何人听去,世人口中不断流传这般说话,说是黄龙士黄半仙,曾称其“横绝三水,阻断五岳,当王中之霸。
若是占据此地必能包后世无忧。”
因而嬴无害,当今的圣上
外衣是一层繁华热闹的景象,暗地里不断汹涌的狂暴水流缓缓流过在这城中掌握权力的每一个人,觥筹交错之间,每一个人说话前都在心中回转了千百万次,因为没人敢使自己不经意说出的语言被人抓住把柄,即便是背后有大靠山,可毕竟也只是他人,哪一日犯事碰着心情不好或是自身难保可就是哭天抢地也为无用功。
水流不断冲洗着当权者的内心,使他们原本柔软的心不断冷酷起来,有人因此成为冷面酷吏或是铁面无私之人,也有人表面化一团和气,见每一个人都笑眯眯地问好,在抓到证据之后却又是另一嘴脸。
在这座城市中,每一天都有人飞黄腾达,也有人从高高在上沦落为阶下囚,终身不得翻身,只得通过黑漆漆的牢房仅存的窗口仰望天空,与老鼠为伴。
在这座城市生活的百姓与其他城市的人没有什么区别,繁华热闹有生机的生活,市井百姓的喧闹和交流漫溢在每一个角落中,围墙房檐的阴影藏着每个人不为人知的秘密,或许在大笑之后的苍白暗藏着生活的注视。
“这就是洛阳啊。”
手中拿着那根他人赠送的糖葫芦抬起头深深嗅一口气的儿童笑了起来,双目稍稍睁开,只得瞧见一片血肉模糊。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