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鬼王
百鬼窟乃是修士衍生自我功德的一**宝,然后再把生成的自我功德,融入大道之中,同样也能获得一缕大道气运。
大道气运,则是成圣,成就万劫不灭金身的必须条件。
当然,此时的云凡,怎会知道这样的大道至理,就是无数年后,把生意做便万千世界,布满了三界的每一个角落,成就大老板金身之前,云凡依然没有窥视得此中的一丝奥义。
云凡看了那映真泉石碑上的二行小字,虽然有了一丝心里准备,胸中依然不免感慨惊叹了一番。
这个时代,居然有人能弄出这般手段,可见不简单,以前的自己,太也坐井观天了,带着所谓三千年的超前意识,把这个时代认知得太过于简单了些,着实不应该。
感慨了一番,云凡不愿再耽搁时间,带着招财童子,准备跨过石拱桥,到那边去一看究竟。
不料,云凡与招财童子才要迈步,这时,一阵阴风无端而起,接着,一个身穿黄金锁子甲,手执勾魂铁锁链的阴差鬼将,从天而降,挡住了云凡与招财童子的去路,大声喝道“你二人是那里来冤魂,来到我宝境,可速下映真泉,一辩功过真假,方可渡此断魂桥,到前方的妄死城内记录报道,接受我家大王一生功过的审判,这是此境的规矩铁律,不可废却。”
见那鬼将挡住了去路,云凡也不说话,随即神魂心念一动。
身旁的招财童子,这时一步向前,猛然身形一涨,瞬间身形涨至三丈高矮,双目一瞪,冷喝道“你是那里来的小鬼,怎敢挡住本天师去路!”
原来,因为神魂契约的存在,云凡与招财童子魂脉相通,见那阴差鬼将挡住了去路,云凡当即把自己的一部分本命气息,赋予给了招财童子。
毕竟,鬼物对招财童子可是大补之物。
招财童子当即施展出了《天师御鬼术》。
本体也幻化出了一尊天师,天师乃是鬼物的克星。
那阴差鬼将,看着招财童子伟岸凶煞的身影,吞了吞口水,显然是惊得呆了,正要说话。
不料这时的招财童子,那里容得了他说话,俯下身去,一把把那吃惊的鬼将抓在手里。
惊得呆了的鬼将那里敢动弹半分,慌忙叫道“天师爷爷饶我性命。”
“哼!”
招财童子也不搭理那鬼将,接着一搓,把那鬼将搓成一团,咕噜的一口便吞了下去。
云凡没有料到天师御鬼术与招财童子善于变换的本体结合,居然能起到这样的奇效。
心下大喜,当即与招财童子从石拱桥上走了过去。
对岸桥头边上,建造有一间岗衙房亭,亭内坐着一个当值鬼差。
那鬼差呵欠连天的,有些百无聊奈的在打着盹。
可能是,因为这百鬼窟,实在简陋偏僻,又没有多少鬼魂迷路进入这里,生意实在萧条,而那鬼差也不敢擅离职守,只得在那里硬挨当值。
昏昏沉沉的打瞌睡之中,那鬼差猛然闻得了一股生人的味道,同时,也听见一阵脚步声从桥头传来,猛然一个激灵,醒过神来,睁开了双眼,看见了招财童子三丈余大小伟岸凶煞的身影,那鬼差倒吸了一口凉气,一旁相对于如婴儿孩童般的云凡,倒是被那鬼差忽视了。
“也不知道无常那厮到那里鬼混去了,怎生放得此般人物过得桥来,想必那厮是找他的相好小**去鬼混了,那厮到会享受,我也正好就此参他一本”
那鬼差吃惊之中,咕噜的抱怨了几句,当下不敢怠慢,快步出亭,大叫道“你们二个是什么人?那里来的?”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