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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余飞你怎么才回来?又跑到哪里去玩了,都不带我,哼”
吴软握着余飞的脖,轻轻的摇晃,鸟儿的鸡头效应让余飞的脖看起来像根面条一样被摇来摇去,余飞仍然是半睁着眼睛,他实在困得不行,昨夜血族被吓走了,他也不敢回来,怕那帮他们半路折回来,只好在外面逛了一宿,找了个树林将就了半宿。
余飞没精打采的道“软,我去追坏蛋了,就是那天欺负你的那种,这回还是两个红眼睛的坏蛋,追了一宿可把我累坏了,今天晚上估计还得去。”
余飞脸不红心不跳的夸大事实,昨天被谢尔比逼的吃了一整柠檬的事他只字不提,安妮跟谢尔比都是生物局的大佬吓走的,跟他毛关系没有。
吴软一听余飞又去铲除坏蛋了,眼睛瞪得大大的打坏蛋什么的只有在童话书里面才能看见啊,“余飞好厉害啊,他们伤到你了没?上次一个红眼睛的坏叔叔就让你受伤了,这次还是两个,怎么能什么事都没有呢?”
余飞顾左右而言它:“呃哈哈哈,软还是很担心我的嘛,话我的花生呢?好的蒜花生呢?”
他在周围张望了半天,连个花生都没看见,倒是在楼下垃圾箱见到不少花生壳。
吴软一听花生就有点心虚了,可怜巴巴的看着余飞“昨天本来给你买了好多的,但是那个路叔叔来我家吃饭,全让他吃了,他可能吃了,奶奶做的菜他都快吃光了。”
吴软记得昨天路叔叔走的时候奶奶还夸他呢,“这孩能吃,能吃是福啊。”
老一辈人最喜欢的就是能吃的孩,二老那个时代国家太过艰辛,温饱是个重大问题,孩能吃就代表好养活也有力气干活,不吝于现在的孩学习好不好。
路衍昨天把吴老爷喝趴下了,然后发现茶几上的蒜味花生,眼睛一亮,端过来全就着白酒给吃了,他以前没发迹,还是某个民间帮派不起眼的喽啰时,最喜欢的就是就着花生粒喝白酒了,喝酒显得够男人,另外收入太少了,只能就着花生喝酒了。
吴软磕磕绊绊的将昨天路衍的事告诉了余飞,余飞一摇脑袋,他就听明白了两件事,一件是这个路叔叔也是吴父的至交同样是来接吴软去他那里的,二是路叔叔很吃。
好吧,吴父这两个至交看起来都不太靠谱啊,一个连吴软家都不来,另一个是不见外。
来了就开吃,要不是余飞的鸟食看起来倒胃口,他都能一起造了。
余飞都有点怀疑,这两个家伙怕不是人贩吧,看我家吴软这么可爱,想拐了去当童养媳?等摆脱这两个血族,他可得注意点,不能吴软被拐跑了他都不知道。
“余飞你今天晚上还去打坏蛋吗?”
吴软对余飞的话深信不疑,余飞从来没骗过他。
余飞:“当然要去,不能放任这两个坏蛋到处跑,要是再来欺负你怎么办。”
他挺着胸脯,一副我可是为了保护你去的,快来表扬我的表情。
吴软伸出手,摸了摸他胸脯上的茸毛,“那下次不要带柠檬了好不好,太酸了。”
余飞:“”
建安市商业街连锁酒店内。
一只细嫩的玉足此刻正被穿着白色衬衫西服裤的男握在手里,正是血仆谢尔比。
他正用钳以及引流管帮安妮清伤口。
“好了。”
他擦着手上的血迹,看着铁盘上的银弹与导出的银液,现在的科技已经如此的发达,在他那个时代,血族几乎是无敌的象征,几乎没有什么能杀死他们。
银质武器只能让他们痛苦,很难致命,血族肢体强大,超出常人太多,那些猎魔人举着银剑向他们冲来时,血族就已经出现在猎魔人的背后,拧掉他们的脑袋。
但是现在,这些软银弹放在凡人手中就足以让伯爵以下血族致命,更别提那些威力不俗的超凡人士。
密党战争前,血族分十三种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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