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什么?”
陆尘吃了一惊,转过身来向易昕问道。
易昕连忙指着刚才那处草丛,急道:“我、我刚才看到那草丛里有……”
话音未落,易昕的声音却突然戛然而止,带了一丝愕然地看着那边,只见那一处野草丛中草叶依旧,却不见有自己适才所见到的那一双凶戾的眼睛。
陆尘顺着易昕指的那个方向,向那草丛看了一眼,眉头微皱了一下,随即走了过去。
易昕不知怎么,心里忽然有些紧张,也跟在他的后头,同时目光不住地向左右张望着。
两人走到那一处野草丛边,只见野草茂盛,大约有人膝盖高,不过此刻草丛里空空荡荡,显然是不可能有人躲在里头。
陆尘沉吟片刻,又从旁边折了一根树枝下来,在这附近草丛里到处拍打了一会儿,只见惊起几许飞虫,却是仍然未见有易昕所说的人影存在。
陆尘回头向易昕看去,易昕脸颊微红,一时间也有些不太自信,心想,难道是自己昨天太过疲惫,搞得到现在头脑也不太清醒么?刚才看到的,莫非只是幻觉?
陆尘走回到她的身边,倒也没多说什么,只平静地道:“既然没事,那我们赶路吧。”
“嗯……好。”
易昕有些尴尬地应了一声。
陆尘点点头,便迈步向前走去,易昕又看了一眼那片草丛,只见这周围一片静谧,好像真的什么都没有。
只是她仔细回想了一下,却记得草丛里的那一双目光凶狠恶毒,记忆竟是格外清晰,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就这么一耽搁的工夫,陆尘已经走出了一段路,随即察觉到了什么,回头对易昕喊了一声。
易昕连忙答应了一句,将脑海中那个莫名其妙的念头甩开,快步向陆尘追了过去。
而在他们二人渐渐走远之后,从那条河面上忽然吹来一阵轻风,掠过这片静默的野草丛深处,青翠的草木叶片如波浪般微微起伏颤抖着,隐隐约约有一道模糊的影子,在远处草叶下一晃而过。
※※※
陆尘带着易昕并没有沿河而上,反而是顺流往下游走去。
易昕在走了一段后发觉了这一点,便有些疑惑地向陆尘问了这事。
陆尘的回答也很直接,那就是往下游比较好走。
逆流而上的话,便是要进入包括黑甲山在内的数座山脉中,山野之中各种妖兽与不知名的凶险极多,十分麻烦,而且就算是他们找到回黑甲山的路,也不太可能原路返回。
因为黑豺狗这种妖兽异常记仇,只怕那一大群凶恶无比的野狗群仍然还在那片山野中候着呢。
而只要方向没错的话,往下游走同样可以走出迷乱之地,路上的危险也少一些。
易昕其实在眼下这种状况里,自己并没有太多的主见,而且经过昨晚那一夜逃亡到现在,她对这位相识不过才数日的陆尘已经颇为信任了。
毕竟自己的命是他救的,伤是他治的,就算他要害她,昨晚该做什么也早就做了。
所以,她很快就接受了这个现实,老老实实地跟着陆尘向下游走去。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