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叮,恭喜主人姬考抽中田不易!”
听到“田不易”
这个名字的时候,姬考一下子就坐了起来,心中既有喜悦,也有忧愁。
尼玛,田不易是《诛仙》小说当中,青云门当中大竹峰的首座,更是鬼厉张小凡的师傅,和张小凡情同父子。
自己现在正在卯足了力气撩陆雪琪呢,这田不易一来,岂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撩他自家的儿媳妇?
再者说了,田不易都来了,那张小凡还会远么?
到时候张小凡一来,发现我把他的雪琪撩走了,岂不是要摸出嗜魂捅我几棍子?
尼玛,狗曰的系统,小爷我穿越过来是搞热血,玩打仗的,你……你这样做,岂不是要让小爷我在穿越统一天下的同时,还要兼顾感情!
唉,做人难,做男人更难啊!
想到这里,姬考叹息一声,索性不再去管。
小爷我身为21世纪的上进青年,思想觉悟高,这男女之事,要看感情,讲究公平竞争。
要是张小凡真的来了,到时候自己和他公平追求陆雪琪就完了。
此时,随着召唤系统的提示之音响起,姬考脑海当中顿时腾起了一股金光。
“田不易:来自于《诛仙》小说,青云门大竹峰首座。
战斗值95(境界渡劫期),智力84,忠诚度80(满值100),隐藏属性:一、护短。
救助晚辈之时,战力爆发,救一个晚辈,战斗值+5,最高达到110。
二、双剑合璧。
和妻子苏茹双剑合璧之下,双方彼此战力+5。”
我靠!
姬考看见田不易的这个隐藏属性,简直苦笑不得。
尼玛,护短。
这倒是非常符合《诛仙》小说当中田不易的性格。
而且,田不易的智力竟然高达84,这也和《诛仙》小说当中描写的,那个看起来胖乎乎,看似老实憨厚,其实心眼贼特么多的田不易,非常吻合。
只是,这95的战斗值,却是让姬考有点意外了。
这种战力,几乎和太师闻仲算是一个级别的了。
不过呢,召唤出来的猛将越牛逼,姬考自然是越喜欢,于是赶紧问道:“系统丫,这田不易现在何处?”
“叮,青云门被纣王铁骑攻破之后,田不易重伤遁入东鲁之地。
眼下伤势已经好转,正准备潜入朝歌皇城,刺杀纣王。
目前所在位置,就在沧月城附近,一天之内,必定会出现在主人面前。”
“好!
好!
好!”
姬考闻言站起身来,双眼当中露出战意。
有了95战斗值的田不易加盟,他已经不打算撒丫子逃走了。
尼玛,基础战力100的李元霸、武成王黄飞虎、黄家精锐家军,再加上黄明、周纪、陆雪琪等悍将,外加诸葛亮坐镇充当军师,小爷就不信抵不过你闻太师的全明星组合。
这一战,小爷要名起封神,让天下之人都知道,咱姬考手下的“飞虎队”
,不是特么的好惹的。
想到这里,姬考走出营帐,刚想要去找诸葛亮商量一下,却看到诸葛亮衣衫不整,连帽子都没有带好,扇子都没有拿,就慌慌张张的朝着自己冲了过来。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