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趣阁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四十三章 田平县义庄(第1页)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刘玉并没有坐下,低头来回走动,心中思索了一会又问道:“王班头,那这些尸体又该如何处置?”

“大人,南炎国有个风俗,死者七天之内不能下葬或火化,这是对死者的尊敬。

自古相传,人死后七日魂魄不散,会陪在亲人身旁。

七日后,前去地府进入轮回,投胎转世。”

王富贵神情惘然的说道。

说起这些让他自己有些忧愁。

王富贵已入迟暮之年,不知什么时候就会老逝。

但他还有一个小孙子要照顾,心中不禁想着:老天爷,让我多活几年吧!

就算下辈子折寿也愿意。

在刘玉看来这传说是无稽之谈,凡人是有生魂,但太过微弱。

人体死亡后,生魂失去意识,很快就会消散。

只有特殊情况下,受阴气滋养变成阴魂,或被人刻意保护起来,才能长时间存在。

修仙人受灵气滋养,生魂会随着修为增加而变强,称之为神魂。

早期练气期修仙者神魂也不强,肉体死后,神魂也很快会消散。

只有到了筑基期神魂才较为强大,肉体受损,神魂出体后能存活一天左右。

随着修为越高,神魂存活的时间也就越长。

王富贵收拾自己的情绪接着说:“大人,搬进义庄的尸体过了七日,如有人认领,则让亲人抬走自行处理。

一些无人认领的尸体,且不牵扯到案子的无名死尸,就由我们焚烧后,骨灰埋入乱葬岗。”

“那就是说有一些尸体,从始至终就没有人过问,草草处理了事?”

刘玉听完,盯着王富贵神情严肃地问道。

“大人,这没人认领的尸体也只能如此,要是有什么不妥的话,可跟林县令商量,小人也做了主。”

王富贵以为新来的天师大人,对草草处理无名尸体的做法十分不满,紧张地连忙说道。

“王班头,不用紧张,本天师只是随口一说,好了,我现在就施法画符。”

刘玉看王富贵脸色不安,便安慰道。

只见刘玉拿出青竹笔、符纸、朱砂一一摆在木桌上,神情专注地拿出毛笔,双手泛起微光。

开始认真画符。

只见青竹笔在符纸上快速游走,一张定尸符很快就画好了。

刘玉对几种常用的法符练习了很久,已经胸有成竹。

热门小说推荐
美食供应商

美食供应商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超神特种兵王

超神特种兵王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我有神级修改器秦昊

我有神级修改器秦昊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超级兵王

超级兵王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佛堂春色

佛堂春色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