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大雁文学WwW.DaYanwenXue.CoM)
莫无忌和原振一回到帐篷就倒头大睡,没有半点担心。
就算是拓跋奇知道是他们干的,只要没有证据也无法奈何他们。
莫无忌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中午时分,他出去洗漱之后,正准备去问问丁布二,拓跋奇有没有动静,就看见丁布二从悦海酒楼方向过来。
“无忌,小姐要找你有些事情。”
丁布二远远就对莫无忌喊道。
正想去海悦酒楼打听一下消息的莫无忌,听到寒凝找他,那是正好。
“等等……”
丁布二走近莫无忌后忽然低声叫了一句,“无忌,你小心一些,似乎不是什么好事。
彭茂华对我说这件事的时候,有些吞吞吐吐。”
莫无忌拍拍丁布二,“在这个地方能有什么事情?你放心,我正好打听一些事情。”
莫无忌到了悦海酒楼后,第一眼看见的是拓跋奇。
拓跋奇正在询问酒楼的伙计,昨天有哪些不相干的人进来了。
那伙计收了莫无忌一枚金币,虽然不知道拓跋奇要干什么。
但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索性说没有。
“哼。”
见到莫无忌走向酒楼,拓跋奇冷哼了一声,转身就要上楼。
不过他走了几步就再次回头,有些皱眉的打量着莫无忌,昨天那个袭击他的人怎么和眼前的家伙形态有些相似?
莫无忌扫了一眼拓跋奇,正想和伙计说一声去寻找寒凝,就听到彭茂华的声音传来,“无忌,小姐让我告诉你,这次,这次……”
一种不好的预感涌上心头,随即他就听到彭茂华说道,“……无忌,这次小姐没有办法带你前往长洛……”
就连彭茂华都觉得这句话说的很辛苦,对莫无忌他感官还算是不错的。
若不是莫无忌找到了两株双叶火焰草,他们那一群人继续留在雷雾森林还真的有些危险。
更何况莫无忌这个人很好相处,不找他麻烦,他绝对不会多事,还能帮助很多事情。
“为什么?”
莫无忌的声音冷了下来,他的名额可不是寒凝发善心给的,换句话说,他是用两株双叶火焰草换来的。
想昨天那家伙用一枚灵果就换了个杂役弟子的名额,他换取一个前往长洛的机会,还是做家丁前往,那真的什么都不算了。
“这个……”
彭茂华犹豫了一下,终于确定的对莫无忌说道,“因为小姐受别人所托,要带一个很重要的人过去,所以……”
莫无忌恢复了冷静,就算是寒凝不带他去长洛,他也要想办法前往长洛。
不去长洛,他就是死路一条。
“彭兄,我要见一见小姐,我想知道这是不是小姐亲口说的。”
莫无忌一字一句的说道,人情冷暖他早已见过。
连生死相随的恋人都可以背后暗算,他和寒凝连朋友都算不上,两株双叶火焰草的恩情还不是说忘就忘?
“不为什么,因为我家里来了一个人,想要前往长洛。
没有办法,只能让你委屈一下咯。
当然,若是你愿意和我磕个头,再从我这里钻下去,我倒是能帮你求求情。”
曹浩的讥讽的声音传来,说着抬起了腿。
果然是这家伙,莫无忌捏紧了拳头,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平静下来,“看你走到哪里都是臭不可闻,就知道你还没有遇见屎壳郎。
回去把你的屎蹄子抬起来,然后问问你爹娘。”
“老子杀了你。”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