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此后一连数日,陈登鸣二人谨小慎微且行且躲,歇息时由蒋强布阵作防护,赶路时遭遇妖兽,就由陈登鸣出手,快速处理斩千里征程多血战,风波险恶几时休。
如此终是有惊无险逐渐远离了锦绣坊的范围,再也瞧不见黑羽妖禽的踪影,不再感到压迫。
两天后。
傍晚。
一处距离聚集地数十里外的山林中。
蒋强满头大汗,体外顶着一个金光罩,紧张置身在一片气流暴走的旋涡中心,衣衫都被吹得猎猎作响。
金光罩的防护并非密不透风,只是如非牛顿液体般遇强则强,当遭受迅猛攻势或是强烈灵气侵袭时,便会形成防护与之对抗,将之阻隔在外。
但对毒气、光线或气流扰动诞生的风等现象,却是无法防御。
蒋强此时只感到无数微小却令人心悸的气流在身外游动,仿佛有无数无形的刀剑穿梭,限制了他行动的自由,若敢稍动,便可能被绞杀成肉泥。
“陈,陈哥,现在的感受就是这样,像是有无数无形刀剑遍布我身体周围,我不敢妄动。
差不多了,快快收法吧。”
蒋强有些心慌,语速极快将感受说出。
陈登鸣皱眉微微颔首,“你都能有这么清晰的感受,看来这游气化金术我还得苦练。
听闻此术练到高深境界,一经施法,敌人都毫无察觉便会被绞杀当场,金系灵气构成的攻势,就好似真的如空气那般无形无质.”
蒋强闻言唯有苦笑,暗道陈哥你不过短短两日就能连续学会一阶五级的化枯转荣术以及一阶六级的游气化金术,这就已是精彩绝艳,却还要如此苛求,让天资低下的人,该如何自处。
到了现在,蒋强也已知晓陈登鸣竟具备上品灵根的事实,对其表现出的道法学习速度,自也是毫不意外。
起初他也只是心内猜测,后来陈登鸣主动道出学了《损命拔苗术》,以折寿为代价,强行提升灵根资质。
蒋强不知陈登鸣具体根底,连年龄都不知,修仙者是能一眼看穿凡人骨龄,但想要一眼看穿遍布灵气的修士骨龄,却很难。
故此蒋强当然不会对陈登鸣这种经历感到震惊,更多则是对这种选择感到惋惜,却毫不羡慕。
若教他牺牲寿元去提升灵根资质,且还不知效果如何,最终是否能提升,他是决计敬谢不敏的,唯恐练了后原地升天,只在心底感慨陈哥是个有运气的狠人。
轰!
——
这时,陈登鸣一挥衣袖,控制的游气霎时远离蒋强,化作道道尖锐气浪,包裹了对面一株大树。
随着陈登鸣手掌一握,游气骤地如漩涡般收缩,道道细微的金属光泽连闪,高速流转摩擦,空气中都瞬间充斥一种宛如钢铁急速摩擦后诞生的铁汁气味儿。
“嗤嗤嗤嗤!
——”
一株大树直接被无数细微如刀片般的金系气劲活剐,一截树干当场搅碎成粉尘木屑飞扬。
蒋强看得一阵心凛,这威力落在人身上,一息不到,人就连骨头渣子都不剩了。
这时,陈登鸣已走向纷纷扬扬的木屑中,皱眉凝神体会这道法的不同之处。
蒋强见状,知道陈哥疯魔苦修的老毛病犯了。
当即自觉退开到一旁,不敢留在太近打扰。
对于陈登鸣独特的修炼方式和经常冒出的稀奇古怪的各种想法,他早已见怪不怪。
例如,对方曾就琢磨过,催动冰锥术符箓后,再立即瞬发一个大火球出去,与冰锥相撞,尝试能否冰火碰撞爆发更大威能。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