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趣阁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9章炼气四层(第1页)

贾仁盘膝而坐,五心朝天。

丹瓶打开,一枚黄褐色丹丸取出,丹气弥漫,满室生香。

他没有犹豫,果断将取出的灵芽丹吞下。

丹药入口,舌齿生津,灵芽丹飞快融化成灵液,顺着喉咙滑落。

远比普通修炼浓郁几十倍不止的灵气在体内散开,迅速席卷全身。

身体暖洋洋,好似泡泉般舒服。

“归元功!”

第一时间运转归元功,开始了周天大循环。

丹药灵力毕竟是外来,若不及时吸纳,恐怕会有不少灵气逸散出体外。

这是对丹药最大的浪费。

贾仁明显感觉到灵力处于高速增长中,至少是寻常修炼的几十倍。

“修炼进度增加的好快!”

他远比原主勤奋得多,更多时间用于修行和法术,坚持苦修的情况下,三日才能增加一点修炼进度,修行进度算不得慢。

灵芽丹可以帮助炼气中期修士提升修为,炼气三层服用效果立竿见影,一枚丹药炼化后能增加六点修行进度。

修行速度太快了,怪不得修士们都喜欢用丹药修炼。

时间过得飞快,修炼进入物我两忘。

丹药灵力炼化完毕,一枚新的丹药吞下。

修行遗忘了时间,不知不觉过去了一日两夜。

“炼气三层圆满了!”

“给我突破!”

吞下最后一枚灵芽丹,借着丹药灵力,向炼气四层发起冲击。

没有遇到想象中的瓶颈,水到渠成,修为顺利突破。

“终于炼气四层了!”

炼气中期是崭新的天地,贾仁体验到了与以往截然不同的感受。

五感提升到不可思议的层次,事物在眼中变得不同,可以观察细微,秋毫毕现。

灵觉变得敏锐,石屋外蚊子震动声清晰可闻。

“这就是炼气四层的感觉吗?”

“相当不错。”

“没有浪费灵石购买的灵芽丹。”

修为突破到炼气四层,体内灵力翻倍,代表着修炼御风术的次数上限翻倍,更快地肝熟练。

“接下来需要更换炼气期修行功法,归元功不适合我。”

“找不到替代品,就修炼长春功。”

贾仁庆幸自己修行的是无属性归元功,转化其他功法容易许多。

“差点忘了,饵料生意!”

突破炼气四层的喜悦消失,取而代之的苦恼。

怪不得都说修行无岁月,世上已千年。

炼气三层突破到炼气四层不需要太长时间,即便如此,仍旧花费了近两日时间。

热门小说推荐
美食供应商

美食供应商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超神特种兵王

超神特种兵王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我有神级修改器秦昊

我有神级修改器秦昊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超级兵王

超级兵王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佛堂春色

佛堂春色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