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其实,方烈自己现在都感觉绝望了,有种想放弃的冲动,但是天生的倔强脾气,却让他坚持下去,宁可战死,也绝不投降。
而就在这个时候,老鸟那如同天籁一样的声音却再次出现,而这次,竟然还带着一点气急败坏的意味。
“现在这些混账兔崽子都是怎么了?刚刚打发了一个作弊的混蛋,现在又来一个作弊的贱人,墨门的外门大比,什么时候成了乌烟瘴气的儿戏?”
老鸟愤怒的吼道。
方烈闻言,顿时便是精神一震,因为他知道,老鸟别看平时大咧咧的,可实际上却最是讲规矩,如果没有犯规的事情出现,自己这个候补令主,就算是被打死在擂台上,他也绝不会干涉,反而会嘲讽方烈是笨蛋。
现在,如果要是有人胆敢作弊,那就对不起了,老鸟绝不姑息,反正肯定不会让方烈吃亏。
作为九阶法宝的器灵,老鸟恐怕在这个世界上几乎都是无敌的存在,他真是想收拾谁,就收拾谁,一点问题没有。
所以方烈一听见老鸟的怒吼,就知道自己这次肯定输不了了。
于是他便赶紧道:“老鸟,这个家伙又怎么作弊的?”
“消识尘~”
老鸟冷笑道:“一种特殊的炼丹副产品,作用便是消去敌人用来侦查的神识。
这玩意现在遍布擂台,几乎各个角落都有,只有一个角落有空缺,分明就是他事先撒上去的。
要是没有这种一次性的玩意,你的神识不会被压制,也就不会被他打得这么惨了!”
“靠,这个该死的家伙!”
方烈顿时勃然大怒。
他终于明白为什么白三少在开始的时候在擂台上到处溜达了,分明就是为了将这种消识尘洒满擂台。
而方烈说开战的时候,白三少显然还没有完成最后的部分,所以才故作好心的让方烈继续休息,好让他又时间将最后的角落也撒完。
当时方烈还怀疑他是不是好心,现在看来,方烈猜得一点都没错,这种混账东西,就不可能有一点好心眼!
“我该怎么办?”
方烈直接问道:“我要狠狠教训这个混账东西!”
“消识尘已经洒下,融入擂台上的灰尘之中,暂时没有办法,不过,他的大日金光剑却是有破绽的!”
老鸟冷笑道:“这种剑阵原本以犀利,精准的攻击出名,可是这家伙撒上消识尘之后,不仅消除了你的神识侦查,就连自己的神识也难以为继,只能依附在飞剑上进行粗略的攻击,显然而无法做到精细的控制!”
“在这种情况下,他连攻击方向都难以准确把握,甚至还有落空的时候!
要知道,你这么大的目标,就是瞎子都很难打空啊!”
老鸟冷笑道:“这就说明他对剑阵的掌控力弱到了一个极致,而这就是你的机会,你难道忘记了盾修四艺里的吸字诀!”
方烈闻言,心里顿时便突然全部明白过来。
的确,盾修四绝,挡,架,吸,反,都各有神妙之处,几乎可以应付任何情况。
方烈平时只喜欢挡和架,对吸和反还真没有什么研究。
现在被老鸟这么一提醒,他才突然发现,对方虽然攻势如同狂风暴雨,但是控制力却极差,似乎正好可以被吸字诀所克制。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