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作者:秋水为弦
用了两周时间看完了《回明》,说来这是目前为止我在起点看到的最好的一本书.关关驾驭文字的笔力已经相当圆熟了,自成一格,颇具大家风范了.
初看这书并不起眼,但从鸡鸣驿大战开始,却是越看越奇,忍不住让人拍案叫绝。
加之关关的文字画面感极强,写战争,可以血雨腥风,剑拔弩张;写朝堂之争,可以机关算尽,处处深渊;写风月,却又是莺柔燕语,极尽旖ni。
不论是帝王将相、贩夫走卒还是千姿百态的美人儿,都可以音容宛然,历历在目.看这样的书,的确是一种享受.
难得的是关关还颇具幽默感,看到书中出现关关公子的酸秀才样儿时,想到这是关关的自我调侃,不觉哑然失笑.而刘大棒槌在书中本就是个浑得可爱的喜剧人物,再加上正德的不着调儿,宋小爱的率直娇憨,唐一仙的清新可人,以及朱湘儿,永宁等小顽皮,使整本书紧张的情节之下透出丝丝轻快活泼来。
这书写到现在,只要每出现一个新的女性面孔,只要是美女,很多书友总是习惯往杨凌身上套。
其实杨凌身边的美人儿不少了,屈指算来,总有十来个了吧,幼娘,苏三,雪里梅,高文心,这四个是娶回家了的,外面的还有马怜儿,成绮韵,阿德妮,红娘子,永福这些未过门的,再加上张符宝、朱湘儿等潜力股,关关莫不是想给杨凌来个十二金钗?
这些形形色色的美人儿中,幼娘是纯朴的,苏三和雪里梅是可人的,高文心,马怜儿,成绮韵,阿德妮是有心机的,永福是让人怜惜呵护的,红娘子是野性未驯的,两个小孩子先忽略不计,这中间最引人注目的其实成绮韵和红娘子。
成绮韵这样一个女子,典型的从魔鬼到天使,只是源于一份爱,便让她从昔日丑陋的毛毛虫得以羽化为蝶,在爱的春风里翩然起舞。
她可以爱屋及乌,藏起自己锋利的瓜子,不仅护卫着自己心爱的男人,还护卫着他身边的一切,爱得毫无保留,这样的一个女子,纵便你知道她心机深沉,觉非善类,但在爱的光辉的涤荡下,她就是一个为爱而全身心付出的女子,谁还会刻意记得她曾经是一条丑陋的毛毛虫呢?只是这样一个女子,若是没有正确的引导,不知又会迷失在何方了。
至于红娘子,这本就是大山的女儿,她的美丽源自她的野性.纵观红娘子的一生,嫁错人,走错路,爱错人。
(不是杨凌不值得她爱,而是无法相爱,就像猫与鼠,就像鱼与鸟)可谓是错字一生.而这些错,却不是她可以左右的,实是造化弄人.嫁错人,想当初杨虎又何曾不是条响当当的汗子?
只是因堪不透,看不穿,为权势蒙了眼,蔽了心,终至身败名裂,这样的人,以红娘子嫉恶如仇的性子,怎么还容得下?而走错路,红娘子一出生,便注定了只能做个山贼,与官府势不两立,这又岂能由她选择?
至于爱错人,若不是那一次阴差阳错,与杨凌有了肌肤之亲,怕是这一生与杨凌也只是官与匪的纠葛,纵是心中仰慕,这层纸也很难被捅破.而造化弄人,偏是捅破了这层纸,让红娘子在爱与不爱之间痛苦徘徊.(在此忽然怀疑关关是埋了伏笔的,红娘子该是有了杨凌的骨肉了吧?)
红娘子这样一个女人只有在为了孩子的前提下,出于母性,才可能变得如此软弱,才会出现酒店相逢的一幕.但她毕竟是个骄傲野性的大山的女儿,她可以为了杨凌柔肠百转,但却很难改变本性.
再来论证一下两人的感情基础:红娘子对杨凌并没有深厚的感情基础,从一出场时的一官一匪,到后来的亦敌亦友,这中间可曾有一点私情在?若不是因为那阴差阳错,他们之间能有感情的突破?
所以红娘子对杨凌的感情应该是极矛盾的,若说爱他吧,偏是官匪势不两立,若说不爱他吧,却又曾shi身于他,况且杨凌的所作所为,实在算是个堂堂正正的大丈夫,若说他却红娘子没一点吸引力,那是不可能的,但红娘子毕竟有个丈夫,虽说不堪,那名份仍在的,那个时代,纵是寡妇再嫁,也是为人看不起的,红娘子有这足够的勇气?
再反观杨凌,他对红娘子有很深厚的感情?怕也不是吧.一则可能源于欣赏,二则是源于红娘子的野性难驯,还有什么比征服这么一个女人更能有益于一个男人的自信心的?杨凌不仅想得到她的人,更想得到她的心,所以才会有第一个想追的女人这样的说法,若是这个他最想征服的女人偏是得不到,那倒是念念在心了.
所以看到杨凌说出红娘子是他第一个追的女人这句话,以及关关的一些暗示,难道关关准备让红娘子闯下天下的祸事,最终让杨凌在法场上救下红娘子,以此来收复那个野鹿般骄傲美丽的女人?其实红娘子的美就在于她的野性,若是有一天她被杨凌雪藏了,成为他众多妻妾中的一个,那红娘子的魅力何在?就像是野鹿失去了它的山林,骏马失去了它的草原,雄鹰失去了它的天空,红娘子是不该失去她的野性的.
所以才想说一句话:何不留点遗憾?
并不是所有的得到才叫圆满,有时候,那种深深浅浅的思念更令人难以忘怀,在一举箸,一凝神,一回眸间,那张宜喜宜嗔的脸,那个性烈如火的人儿,那渐渐远去的背影,也许就成为一生的牵念,一点相思,一份挂牵,一缕心恸,一抹黯然,不谈拥有,又何曾失去,也许才是给予这个女人的最大的尊重.
喜欢回明其实只是因为这本书比较大气,有广阔的视野、恢宏的场景。
区别于一般的穿越小说中,主人角动不动就想用现代的技术与观念来改变一个时代的痴人说梦,回明是立足于那个时代的现实,以一己之力,带动越来越多的人,徐徐图之,纵是如此,也时常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这更符合现实。
更可贵的是主人公的信念,为天下苍生谋幸福、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虽千万人吾往也的执着的信念,犹为动人,这在一般的穿越小说中都是比较欠缺的,惟其如此,才显出回明厚重的主题来。
这,也才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
我还喜欢这书的细节处理,写景三五两笔,便自成一景,犹自摇曳生姿,描人一个眼神,一个动作,便能动人心弦,自得其妙,这份功力,在起点是比较少见的了.
(大雁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秦浪,神医门唯一传人,来自小山村的绝顶高手。可叹神医门没落百年,医道式微,他遵师遗愿,立志振兴神医门,以医入道,脚踏仙门!他继承了神医门所有针法秘典,功法武技,修炼了数千年来无人能修炼的医道仙经。医道仙经开启身体秘藏,修神识,炼己身!破妄之眼,看穿虚妄阻碍!吉凶之口,口断福祸吉凶!天神之手,一掌可定乾坤!amphellipamphellip他治病万千,救万民于水火,成神医之威名!他脚踩邪祟,拳打诸多二代,专治各种不服!他谦虚低调,帅气内敛,却引无数美女皆追捧,千姿百媚尽弯腰!大小姐投怀送抱,美艳校花疯...
小农民混花都!会符篆!会咒语!会医术!会一切!透视咒!隐身咒!定身咒!穿墙咒!撒豆成兵!纸人术!...
嘲笑?挑衅?童夏撇了撇嘴认输是不可能认输的!这辈子都不可能!...
王大虎摔了个狗啃泥,划破了手,不想却得了异能,先是力大无穷,后是可医外伤内急,尤其是对女人,一时间咸鱼翻身,桃运连连...
左手霜之哀伤,右手碧蓝怒火暗黑我和僵尸有个约会死神圣斗士西游记封神看叶离在无限世界中轮回,成就无敌的星空守护者...
修仙的目的是什么?答曰追寻大道,杀死创世神。这是所有修仙之人共同的梦想。元真教大弟子文汐奔着这个目标一路狂奔,却变成了狐妖外加二流风水师。二流子风水师文汐抱着神棍元初的大腿冲着这梦想穷追猛赶,却不想跟元初纠缠了三世。第一世功败垂成,第二世还是差那么一点点,至于第三次一言难尽于是乎文汐不想干了。却不想离开了元初,文汐身边桃花朵朵,自己却一朵朵亲手掐了。至于某位口嫌体直的上神大人,则是一直站在背后,看着媳妇儿闹腾,顺便帮媳妇掐掐桃花。片段一某日,披着斗篷的狐狸化身风水大师开始卖房子。这房子风水极佳,前头有山后头有水,地势像个聚宝盆。买在这里祖孙大富大贵那是最基本的。要是修仙话音未落,一团白光当场砸下,将那茅草屋砸出个大坑。买家大师,这又是什么情况。狐狸摇着破扇子一脸淡定你懂什么,这叫买房子送神仙。房子成功卖出,狐狸喜提上仙一个。片段二某日某地,某狐狸飞升渡劫,被劈得当场去世。可惜了,还以为能捡个帅哥。某女提着烧焦的狐狸尾巴,一脸惋惜。帅哥在哪啊?阴测测的声音响起。某女瞬间化身狗腿,您可不就是吗。这是一只狐狸为了杀死创世神而不断奋斗的励志故事,也是龙跟狐狸相爱相杀的狗血故事。剧情精彩欢乐多多,欢迎小伙伴们入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