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趣阁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十一章 车船店脚牙无罪也该杀(第1页)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大西朝建国一百五十余年,三教九流极为兴盛。

就连泗县这种小县城,也有不下三五座寺庙道观。

至于贩夫走卒、神婆娼妓、相命人牙,更是不知凡几。

来福客栈,自从那次洪泽帮二当家周大鹏和四当家王虎先后大闹过一场之后,生意就大不如前了。

以前坐的满满当当的的前厅,如今却是门可罗雀。

那小二正趴在柜台上叹气,忽然听到门口一个声音:“小二,烫一碗花雕酒。”

小二抬头一看,来的是县城西郊牙行的一个人牙子,姓什么记不得了,只知道他早年因为坑蒙拐骗被人打断了两颗门牙,如今有了些许钱财,便镶了两颗银牙上去,一笑就银光闪闪,大家也就因此叫他银牙。

“哟,银牙,你不去四处物色拐骗娘们小孩儿,跑我这干嘛来了?”

小二一边从酒缸里舀出二两酒来盛到碗里,一边嬉皮笑脸地说道。

“嗨,别提了。

这两天淮南的一户人家来找我,说他们老两口四十多了还没孩子,托我给她们物色个男婴。

县城里没找着合适的,我是一直找到了隔壁灵璧县去了啊。

可把我给累坏了。

这不,收到牙金,一早儿来你这喝杯热酒,歇歇身子。”

“行啊,银牙。

你这人贩子的生意越做越大了!

都做到淮南去了!”

“也是道上兄弟们抬举,赏我口饭吃。

对了,说到这儿,我这肚子也有些饿了,你给我上两盘下酒菜来。”

“得嘞。”

不一会儿,小二从后厨端出来一盘花生米,一盘腌咸菜。

银牙一人喝着小酒吃着小菜,有一搭没一搭地跟小二聊着。

酒酣耳热,那银牙正要结账走人。

忽然一阵风吹过来,将后院的门帘吹开,露出一个小姑娘在后院帮忙烧水。

正是金秀。

原来,金秀在客栈等着文秀才和王二狗回来的这几天,闲极无聊,为了打发时间,便到后院来,没事帮小二烧烧水,扫扫地,打发时间。

这时碰巧风卷门帘,正好被银牙看见。

银牙不由得一时看呆了。

金秀儿虽说从小跟随金大四处漂泊,但却天生一副美人胚子。

如今年过十岁,出落得越发明艳动人,当真是明眸皓齿、螓首蛾眉、芙蓉豆蔻、顾盼生情。

此时门帘已重新放下,但金秀那扶风弱柳之姿,倾国倾城之貌,却让银牙如百爪挠心,急忙问道:“小二,刚才后院烧水的那个小姑娘是谁?可是你家亲戚?”

小儿笑道:“我要是有这样的亲戚,便是下辈子做乞丐都愿意。”

“不是你家亲戚?那这个小女孩是谁?”

热门小说推荐
美食供应商

美食供应商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超神特种兵王

超神特种兵王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我有神级修改器秦昊

我有神级修改器秦昊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超级兵王

超级兵王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佛堂春色

佛堂春色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