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没想到杰之竟是桃花先生……还发生了这种事情,真是让人哭笑不得。”
柳凭摇了摇头低语着,此时的他坐在马车上,正在往书院赶去。
不多时,回了书院,前脚刚踏进宿舍,祝英台后脚便来了。
二人相视一眼,都苦笑一声,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回了房间,二人交换了书稿,祝英台说着:“奉常啊奉常,你竟然是那龙傲天,怎么也不和我说说?”
柳凭闻言,知道祝英台恐怕什么都明白了,也道:“你表现得对小说没有什么兴趣的摸样,我又有什么好得意炫耀的呢?反倒是你,竟是那桃花先生,当初害得我无法投稿青山出版社,现在还想要怪我?”
祝英台略有歉意说着:“当初的事情的确是我不对,可我只是无心,并非有意。
话说回来,当时若不是你提醒了我一下,我还差点忘了去青山出版总署呢……”
柳凭道:“好在我的小说出版虽有些曲折,现在倒也顺利。”
祝英台道:“何止顺利?若你投稿在青山出版社,以青山出版社的门路渠道,比那游书出版社大十倍百倍都不止,恐怕已经要追赶上我了。”
柳凭道:“追赶倒不至于……”
祝英台连忙问道:“奉常,你还有封神三国吗?前些天,因为想打压你,就急急忙忙的写书,没有去看,既然知道是奉常所著,岂能不看?”
“当然有,不过你也将那青衫竹筏与我看看吧?”
祝英台笑着说道:“那是当然。”
二人细细看着对方的书,不由深深沉迷下去,很快看完,忍不住长呼一口气,祝英台道:“奉常,你的才华真让我有些嫉妒,本觉得我还算不错,水准之上,可看着你的大作,真是让人自惭形秽。”
“自惭形秽?你说得也太夸张了一些……嗯,你这小说的主角,怎么这么熟悉,感觉有些说不出奇怪。”
祝英台嘿嘿一笑,说着:“因为这是用你为原形所设计出的角色,你当然觉得熟悉。
对了,奉常,你真是第一次写作吗?”
“用我为原形设计的?”
柳凭脸色有些怪怪,又听着询问,点头道;“是啊。”
祝英台有些羞恼的道:“唔!
还真是啊!
就算是第一次写作,难道你就不能装作以前写很多吗?”
柳凭眨巴眨巴眼睛道:“可我说的是实话啊。”
祝英台无奈的叹了口气,然后道:“你可知我写了多少字,才能写了如此水准?足足五百万字,一字一字堆出来此等文采,可与你相比……唉!
不提也罢,真是让人伤心。”
柳凭笑道:“好似将你说得多么不堪一样,你可是大名鼎鼎的桃花先生,莫非连这个自信都没有吗?”
“自信,遇到奉常之前我比谁都有自信,可别看我谦虚,自信却有很多,可遇到了奉常之后,什么自信都没有了。”
祝英台嘟囔着嘴幽幽的看着柳凭。
好似是个小女人在撒娇一样,配上这样俊美的容貌,让人有些心疼,可毕竟没有媚态,柳凭自不会怜惜,而是哼了哼,大言不惭道:“不是我太强,而是你太弱了。”
“你还真会说啊!”
祝英台很是郁闷的说着,随后道:“对了,我将你的书稿给了青山出版社的编辑们之后,他们知道我和你相识,还想要请你过去呢。”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