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趣阁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六十一章 炼师(第1页)

那道金火神光只是划过,便让西南天宇都亮了上几度,无数云霭变化成炭烤滚炽的颜色,灿烂煊耀。

不知几千上万的天魔在这极绚美的一幕下绝望哀叫,吼声震天。

它们的麟角、皮毛被火光微微一沾,顿时便要缠上躯壳,被焚成一滩灰烬。

遥遥望去,只见乌泱泱的黑云在崩解离析,金光在以一种无可抵抗的伟力压覆过来,要涤荡天宇!

“这就是洞玄炼师的手段吗?”

陈珩看着疾如流星的神光,暗自心惊:

“仅只洞玄,便能够催发出如此威能了,那已将一身真炁转化成为了法力的金丹、元神真人,又是何其的可怖?他们之间的斗法,恐怕更是能引得天象变色,江河断流了……”

筑基的第一重境界,便是名为真炁显化。

此境界需得练炁九层圆满,体内胎息数量足够转化为真炁后,才方可以成就。

若说筑基境界是将一身胎息转化为真炁。

那金丹境界,便是将一身真炁转化为法力。

因此,又特有“法力无边”

一词,用来赞誉金丹真人们的无量神通。

甚至在一些古籍中,金丹真人又有“法师”

、“大法师”

等等之称。

至于洞玄,因是将真炁转炼为法力的最后一个阶段。

“炼师”

这个称谓,也被自古传承了下来。

陈珩还是第一次目睹此等境界的修士出手。

这金火神光威能一绽,就犹若是一团又一团绚烂焰花当空爆开,窜啸爆鸣之音声震十数里,即便陈珩与其相隔甚远,那股滚滚热浪还是灼得周遭气流摇曳浮动,好似水波嶙峋。

而在陈珩注目那道金火神光之际,她身边的卫令姜则是眉头微蹙。

“这道术,有点像是四明破骸真火……只是威能却不止高出了一畴,是被谁改易过么?”

“四明破骸真火?”

陈珩侧目。

卫令姜面无表情偏过脸,并不想搭理他,

“师姐缘何对我冷淡至此?”

陈珩摇头叹息:

“我们好歹也算是一同出生入死过的,这样岂不是伤了情分吗?”

随着那位洞玄炼师的迫进,即便是再饕餮凶戾的天魔都在狼狈四窜,往四面八方逃去,不敢停留原地。

而那头气力还在陈珩之上的力异魔见机更快,早在金火神光蒸熏天穹,烤杀了不知几多魔类的最初,它便手忙脚乱分开虚空,钻了进去。

天魔本就是域外异种,大道之蝗,生来便是在虚廓幽宇中,与虚空相亲。

它虽敌不过洞玄炼师的手段,但能否逃命逃脱,却倒还真是件值得商榷之事。

眨眼之间,几人身边都是一片空荡荡。

听到陈珩的笑问,卫令姜依旧跟没听到似的,眼睛都不动一下,还是青衣女童一蹦一跳跑过来,不忿接口。

“你明明是白得了我家小姐的一门道术!

却还非要像这样明知故问,好不要面皮!

羞死了!”

热门小说推荐
美食供应商

美食供应商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超神特种兵王

超神特种兵王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我有神级修改器秦昊

我有神级修改器秦昊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超级兵王

超级兵王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佛堂春色

佛堂春色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