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一秒记住【m.xiaoyanwenxue.cc】精彩无弹窗免费!
原本这章有漏洞,删了重写了,是全新的一章,感谢月半凉夜未央的提醒……
……
苏氏一族有求于御兽宗,所以对李齐和陆无敌都非常的客气,除了不让他们离开遗迹外,不仅对他们也没任何要求,反而他们要求什么,苏氏一族都会尽量满足。
要酒有酒,要妞有妞。
在苏氏一族,他们简直就是皇帝般的待遇。
正所谓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陆无敌在知道苏氏一族全都是狐妖的情况下,依然控制不了自己,女人是天天换。
每次结束之后,他都会找到李齐诉苦,还按自己的脸抽,并大骂自己,怎么就管不住自己的下半身。
第二天继续……
他就是如此一个不要脸的人。
关键是,狐狸精们还非常听话,很乐意跟陆无敌干一些没羞没臊,见不得光的事,彼此都很快乐。
就连李齐也很开心。
陆无敌每每搞定一个狐妖,都会带到李齐面前炫耀一番,就这样……李齐什么都不用做,境界值蹭蹭往上涨。
但有一点,李齐怎么想都想不明白。
作为一个女人,哪怕这个女人是狐妖,能够修炼到化神期以上,并成功渡过化形雷劫,化形为人,都应该洁身自好,对自己的贞操也应该极为看重才对。
可在那些狐妖身上,李齐完全就没看到这一点。
悟道期的还好,很矜持,而化神期的,渡劫期的就不行了,见到陆无敌和李齐,都跟走不动道一样。
实在是令人费解。
难道……
她们是要采阳补阴?
可陆无敌都与那么多狐妖啪啪啪过了,也没见他变瘦,肚子依然是那么大,脸上的肉依然是那么多横,精神状态依然非常好。
完全没有被采补后该有的状态。
一点都没虚。
带着这个疑惑,李齐专门找了那个抓走‘李没蛋’,悟道十层的狐妖,苏如雪,询问了一番,而得知理由后,他也终于明白,那些狐妖为什么会饥不择食,连陆无敌那样的货色都看的上了。
同时也庆幸,苏氏一族有求于御兽宗,不然,他一定会被一大批狐妖给强了。
原因有二。
其一,由于苏氏一族是遗迹中的生物,也就相当于是遗迹主人圈养的宠物。
毕竟,遗迹的形成,是因为领悟到了世界之道的半仙强者损落的产物。
人!
在苏氏一族严重,就要比她们高上一等,能与人类发生关系,对她们来说,那简直就是天大的荣幸。
做梦都能笑醒。
如果再能和人类有了后代,那就更加不得了,在苏氏一族中的地位,必然会因为这个后代而水涨船高。
对此,李齐表示怀疑。
两个不同的物种结合真能有后代吗?
至少在前世,他没听说过,而这里是修仙界,一切皆有可能?
也不对。
许仙日蛇不就日出了个儿子?
谁说得准呢?
其二,就有些恐怖,也是李齐见到化成人形的狐妖,都下意识避让,连上去给‘李没蛋’找妈妈,刷境界值都不敢的原因。
苏氏一族没公的,全都是母狐狸。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