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趣阁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十七章 想哭的汪直(第1页)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李令喝着茶,显得悠闲自在,就像是在看一场戏。

马进良回到李令身边,也专注的观看起空地上的搏斗,三人出拳越发狠了。

很快,汪直就被两人个侍卫给揍倒在地,抱着头发出痛苦的嚎叫。

“公公,这?”

马进良看见空地上的景象,脸色担忧对着椅子上的人说道。

毕竟这个汪直是这位的近身奴才,如果真的被打出事,这位不得发怒?

“没事,继续,让他站起来。”

李令喝着茶,语气淡然,没有一丝担忧。

马进良见此,也不好在说话,对着场中大喊。

“公公叫你站起来,快点。”

两个侍卫互相看了眼,退在一边,等地上的汪直起身。

汪直身上脸上挨了很多拳,他突然想哭,真的好痛。

可是,自己这点苦都吃不了,还谈什么权利,尊严...“啊——”

汪直发出一声吼叫,满头大汗缓缓站起身,眼中露出执着。

空地上的人影不断倒下,然后缓缓站起,然后又倒下........

李令低头抿茶,嗯?原来茶杯已经空了,看了眼空地上的人影,走路都摇摇晃晃的。

“好了,今天就到这,明天继续。”

李令站起身,瞟了眼空地说道,然后转身离开。

“好了,停下,明天继续。”

马进良走上前去,大声说道,汪直鼻青脸肿,其中一只眼睛眯成了条缝。

“呼呼呼——”

“呼呼——”

.......

三人听到,立刻瘫痪在地,大口呼吸着空气。

马进良安排人将三人送回,然后也转身离去。

阁楼内。

“公公,都送回去了。”

李令站在窗前,看着窗外的景色,听到进来的马进良说道。

李令转身,看着抱拳的马进良,一挥手,马进良自觉的站直身子。

“你可知道咱家为何这么做?”

李令再次转身看着窗外,缓缓说道。

马进良一听,心中一阵思索;“公公是想锻炼汪直。”

李令闻言,转头瞟了对方一眼,他还真猜对了。

自己可不是故意让他挨揍,他还有五十年功力可以传给外人,可是一个人最多能承受二十年功力。

再多?就会嘭的一声,暴体而亡。

而李令现在还没有给汪直传功,是要锻炼他,让他学到战斗经验。

不然自己现在传功给他,他是会突然变强,可是他在与人战斗这块没有一丝经验。

很可能会被弱他很多的人击败,甚至杀死,李令可不想自己好不容易培养的属下轻易死掉。

热门小说推荐
美食供应商

美食供应商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超神特种兵王

超神特种兵王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我有神级修改器秦昊

我有神级修改器秦昊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超级兵王

超级兵王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佛堂春色

佛堂春色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