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回到房间,王诚把店小二招呼过来,取出一根金条,道:“通知你家老板,你们家客栈被我包了,从现在开始,任何人不得进此客栈,先前住店的全部赶走!”
“得嘞!”
店小二并未拒绝,反而一脸欣喜,显然,类似的事情也有人做过。
王诚又交待道:“还有,我住的那间房,任何人不得进去!
哪怕是你们也不行!
再给我准备一桌下酒菜,一套女子穿的衣服,个子比我低半个头!”
“好嘞!”
店小二美滋滋的下了楼,未过多久,他领着一名小斯端了几盘下酒菜上来,手里拿着一套女子穿的衣服,放下后迅速离开。
王诚坐到床边,手在徐雅额头上试了试,还是烧,温度并未怎么降下去。
他暗道一声“失算了”
,刚才应该让店小二准备点白虎汤、羚羊散之类的退烧药,与大蒜素搭配着使用,效果应该更好。
突然,他又想到一法子,他手里还有酒精,物理降温也是可以的。
说了声“抱歉”
,他解开徐雅的内衣,然后用酒精擦拭着她的身体。
擦到胸部,他忽然感觉周围的气温在急剧下降,再一看,一双美目死死地盯着自己。
徐雅竟然醒了!
王成一时之间不知所措,强装镇定道:“你不要误会,我是大夫。
在我眼里,男人、女人、太监都没什么区别。”
他一边继续擦拭,一边继续说道:“你高热不退,酒精擦拭可以帮你降温。”
徐雅冷冷道:“还有其他退热方法!”
王诚道:“不错,还有其他退热方法,但是我们等不了那么长时间。
外面有一头追魂兽,我们被人盯上了!”
“谁?”
徐雅神色一变。
王诚道:“这还要问问你,为什么许伯毅跟那灰衣人会追杀你?”
“他们是为了小白龙李顺留下的那张藏宝图。”
徐雅没有隐瞒。
那夜她劫走灰衣人,灰衣人手里的藏宝图和《金身诀》也一并到了她手里,《金身诀》给了王诚,藏宝图她自己收下了。
这些日子她一直在按照藏宝图找李顺埋下宝藏的位置,找到了高密县附近,她却不知,从她离开川渝县的那一刻,她就已经被许伯毅他们盯上了。
于是有了后面她一人独战许伯毅与灰衣人两大一流高手,如果是真刀真枪的战上一场,那两人合力也未必是她对手,但许伯毅跟灰衣人都是那种心狠毒辣、诡计多端之人,她到底还是中了两人的暗算。
“许伯毅手上有追魂兽?”
王诚疑惑。
徐雅还没想过这个问题,道:“应该没有!
追魂兽是异兽,本身就很稀少,再将其训化,期间还需花费巨大的代价和精力,所以只有那些大势力才有!”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