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刚才那是……那是何人?
这矮胖老者乃是六七个元会之前得道的妖族,跟脚不详,却是如今妖族之中抛头露脸次数最多的大罗金仙之一。
今日他也是因缘际会,在数万里外的妖族地盘巡查,感到这边有金仙境大妖动手,便赶来了此地。
金仙境的妖族,每一个都是妖族需要储备起来的战力,他在各处巡查,也是奉了几位老祖宗的命令,庇护他们妖族的金仙境大妖不被人族斩杀。
妖族气运每况日下,能得道长生的大妖数个元会来,越来越少,也越来越艰难,和越发昌盛的人族中神州,根本比不得。
好在,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妖族还有几分底蕴,所以在四大部洲与中神州的交界处,还有诸多妖族部落存活,渐渐也有了中兴的迹象。
金仙只要不经劫难就不死,这是妖族最为看重的中坚力量,可他却眼睁睁的看着被某位老祖看重并赐下护身宝物的九命猫妖,就在他面前被那只金鹏抓成了一坨残渣!
这胖老头如何不怒?
而当金鹏化了人形,自己当然能看出杨戬绝非妖族,更是怒火攻心!
真当老鼠没脾气吗?
就算是老鼠,那也是洪荒的混金土鼠!
乃是天地罕见的异种!
更是修炼八万年成为了大罗金妖!
所以,胖老头怒极之下,骂出了那句‘找你师门祖宗的麻烦’,却没想到惹来了一双眼眸的注视……
只一眼,这位大罗金妖就心神剧颤,差点昏死过去。
那大罗的道果都差点松动,差点被那个眼神打落下大罗的境界!
能有这种威严,能有这种感应的,洪荒之中,只有六位!
修为越高,尤其是到大罗金仙境之后,越能知道那些迈入了圣级的,都是何等的强大。
胖老头真的没想到自己只是一言两语,就把圣人招惹出来!
若非对面那小子说了句,要凭他自己让自己付出侮辱师祖的代价,说不定刚才那双眼眸已经出现波动……
那一丝波动,能把自己碾压成渣!
不对,渣都不剩啊!
“你、你,咕,”
胖老头咽了下口水,惨笑着看着杨戬。
离着远的那些妖族并未具体感应到那股威压,此时都有些不明所以,看着他们妖族的大罗。
怎的了这是?怎么突然就一屁股坐在那,面色惨白、气机混乱……
杨戬冷然看着这位大罗金妖,不言不语,却自成威严。
他其实也在心里盘算,这时候就暴露自己身份利弊如何,是否能达到自己想要的效果。
那胖老头总归是大罗境,此时也已明白了自己为何被圣人注视的前因后果,只是问了句:“敢问,道友是哪家弟子?”
“我师玉鼎。”
杨戬很自然的说出了这四个字,神色没有半分倨傲,十分平静。
若是开战之前报出自己师父的名号,那是借自己的师父压人,杨戬不想如此;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