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谢凡似乎猜到王大少心中所想,不动声色的向他微微点了点头。
确定了谢凡想法后,王大少心中雀跃不已。
大少我看着这帮苍蝇就烦,何况咱最爱做的事就是踩人家脸。
哈哈哈,这次即便你们想不玩,大少我都得哄着你们玩呐。
王大少见甄建才强调从炼丹技艺上服人,装出心不甘情不愿的样子说:“真贱柴,你说的也像是有理。
不过谢师弟以前没炼过清肺丹,要比也得换成他炼制过的丹药来比。”
甄建才没听出王大少喊他名字不太一样,光留意到说比炼丹的话了,心里也是暗喜,“比别的丹药,要是放在平时倒是没什么不可,不过现在我们急需炼制清肺丹。
这可是关系到千千万万百姓的安危,耽误不得。”
王大少气呼呼的看着甄建才,这家伙直接将炼清肺丹放到千万百姓的安危,让人无法反驳,总不能说不管百姓死活吧。
偷眼看了看谢凡,王大少见他丝毫不急,知他心中有底。
既然这真贱柴非要比炼清肺丹,那也无不可,不过得做个样子出来糊弄糊弄这烦人的家伙。
王大少装拿不定主意,看向谢凡,说道:“谢师弟,这真贱柴说急需炼制清肺丹,也确实是这么回事。
要不先炼完百姓急需的清肺丹以后,再找时间比试?”
谢凡听了王大少的话,故意装如释重负的样子,配合他说:“好,现在炼制清肺丹是正事,师兄弟之间什么时候比试都可以,等完成正事再比也不迟。”
“谢师弟,完成正事跟咱这比试也没啥冲突,反正就是炼丹。
咱们就炼制这清肺丹,既不耽误正事,又完成比试,岂不是一举两得的事情?”
甄建才见谢凡要打退堂鼓,连忙劝说。
好容易让他答应比试了,可不能功亏一篑。
这时,李德厚的其他弟子们也在边上嚷嚷。
“甄师兄说的有理,一举两得岂不是最好的办法吗?”
“咱们炼丹之人什么丹药都需能够炼制,比试只比技法,丹药品种无所谓。
我看还是照甄师兄的提议吧。”
王大少看了看这个,再看看那个,装出一副骑虎难下的样子,恼怒的说道:“好,比就比,那就炼清肺丹。
不过……”
“不过什么?王师弟有想法尽管说出来。”
甄建才一听王大少吞吞吐吐的,马上接话说道。
王大少装没什么事,想搪塞过去的样子,说道:“没事没事,比就比吧。”
这时下面有人说话,“以前听说王师弟做事喜欢跟人打赌,这次做事风格不同以往啊。”
甄建才恍然大悟,“是了,王师弟意思是我们比试得来点彩头,是吧?”
王大少恼羞成怒的盯着刚才说话那人,“谁说我喜欢跟人打赌?我王大少是那种爱生事的人吗?”
那人是王丹师的徒弟,跟王大少相熟,两人配合过多次这种事情。
他本以为这次王大少还是想让他做托,就适时说了一句,现在看王大少脸红脖子粗的样子,以为自己领会错了,讷讷的说不出话来。
甄建才见王大少恼羞成怒,越发认为自己想的没错,这家伙连打赌都不敢了,心里肯定是一点底都没有。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