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萧剑峰站在台上,看着下面九十多双眼睛疑惑的看着自己,心里有些期盼,他期盼九十多人知道自己要一起吃翔的时候,全是怎么样一付死样,还有,萧剑峰一眼就看到了白墨,没办法,他太特别了,一个人在站那看天,独特的气质排开了所有人,一小片空白处就他一人,不见到他就是瞎了。
不过也好,萧剑峰可以好好欣赏他吃翔的全过程!
“各位,我莫文虽加入悦来的时间不短,但也是心系悦来,有好处的时候,第一时间就想到了诸位。”
众人相互看了看,不知道萧剑峰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莫公子,我们悦来对您还算客客气气的,莫公子若有什么吩咐,还请明显。”
“好,我也不是一个墨迹的人,这一箱好东西,拿下去给他们看看。”
两边上来两个关卫,将箱子抬了下去,放在大家前面后打开,前面的人凑上来看后惊呼到。
“这……这……这不是竹兽屎吗?”
“没错,这就是竹兽屎,前段时间我受悦来恩惠,吃了五粒竹兽屎,想必各位信息灵通,整个过程都已经是清清楚楚了吧。”
“没有,没有。”
“莫公子,那都不关我们的事啊。”
“对,那你是自己要打的赌。”
“对,是白墨,你兄弟白墨安排的。”
大家这才想起这事的始涌者,白墨,纷纷转头向他看去。
白墨还是那付游离状态,萧剑峰呵呵一笑,都逃不了的。
“好了,既然大家都知道,我就当大家都亲眼目睹了。”
“莫公子,你不能这样啊。”
“是啊,我们也是道听途说啊。”
“是啊。”
眼看事情发展的不对,大家马上否认到,他们已经清楚,这事就是萧剑峰心眼小,回来报仇来了!
“我在不管你们怎么样,反正我受了悦来这么大恩惠,我自然也要涌泉相报,家父可是教过我的。
现在,我已经向城主他老人家申请了一箱熊猫屎,这可是宝贵着呢,可是兄弟我放着大功不要,专门为你们申请的,你们可不要不领情啊,来,给他们发下去,一人五粒,不能多,也不能少。”
萧剑峰指挥着关卫上去分发,悦来的人听到是城主安排的,加下关卫的气势所在,不敢反抗,只好先接着竹兽屎。
看不出来,悦来的人生活过的都不错,几乎各各都有丝帕,有钱啊!
拿到熊猫屎,大家都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敢扔,当然也不会吃。
萧剑峰在台上搓着手看着拿着翔的人,看他们一脸嫌弃的样子心里就暗爽,等下他们吃下去的时候,样子一定更精彩!
“莫公子,”
关卫走了上来,“有几个人不愿拿竹兽屎。”
随着关卫指认,萧剑峰看到白墨为首的几个总管不愿意拿,还有彭老,要不是丫环扶着,估计他要背过去了。
萧剑峰走下高台,悦来的人自动认开一条路,萧剑峰三步两步就走到白墨面前。
“你怎么不拿……”
“我的毒已经解了。”
“什么?”
白墨打断了萧剑峰的话,他一时没注意他说了什么。
“大家听好了,你们手上的可不是一般的竹兽屎,而是劫毒的解药,是莫公子好不容易从城主府要来的,你们可不要辜负他的一片好意啊!”
白墨笑嘻嘻的说到,可是他的话却在这个小院激起了狂风骇浪!
“此话当真?”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