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顾倾城以身化剑,这是楚休所见过的,最为执着纯粹的一剑,甚至就连昔日几乎已经是天下无敌的独孤唯我,都在这一剑之下流出了一滴鲜血。
在当时那个时代,能够让独孤唯我流血的便只有两个人,一个是宁玄机,另外一个便是顾倾城。
其他人所修炼的剑道都是有着种种属性在身的,楚休所见过的剑道强者中,有沈苍武这样的混沌剑道,直指大道本源。
也有方七少这样的因果剑道,神异无比,修炼到巅峰也是可以窥探大道的。
但顾倾城的剑道却是最为纯粹的剑道,不包含任何的属性力量,剑就是剑,剑道就是剑道。
昔日方七少曾经问过慕白霜什么是剑道,当时慕白霜没有回答出来。
如果让顾倾城来回答,可能对于他来说,他可能会说,他自己便是剑道!
被困在无尽的幽冥黄泉大阵当中,那属于黄泉天的气息在不断压制着楚休,让他无法调动任何外部的力量,规则之力在这一瞬间已经被彻底隔绝。
迎着顾倾城的那一剑,楚休周身阴阳二力环绕,本源之力被楚休调动到了最大,他眉心第三目当中绽放着混沌光辉,全力压制着楚休的肉身不被本源之力所反噬。
现在的楚休唯一能够调动的便是自己本身躯体内的力量还有体内阴阳本源的力量,其他力量都已经被彻底禁锁。
剑意临空,无形无质,但那股锋锐好像要将一切全都撕碎一样,整个天地在阴阳之力和剑气的对撞当中都开始扭曲着。
楚休将几乎已经将力量爆发到了最大的程度,但顾倾城的那一剑却是闪耀出了更加耀目的光泽来。
一剑倾城。
瑰丽的剑光就闪耀在楚休的眼前,仿佛这片世界都只有无数的剑光,只有这么一柄剑。
就在阴阳之力和那一剑之力都已经逐渐在消散的时候,楚休的元神竟然在不知不觉当中,陷入了那完全由无数剑气所笼罩的世界。
好不容易挣脱了那黄泉阴气缠绕的天魂看到这一幕,面色顿时一变。
“小心!
那是忘我剑界!
别让自己的元神陷入其中!”
天魂提醒的迟了,楚休的精神已经陷入到了其中。
所谓的忘我剑界不是神通也不是秘法,而是顾倾城在燃烧自身所有力量之后,剑意已经通天,勾动到了这方天地的本源,将人拉入自己的元神世界当中。
在这方世界当中,剑道便是唯一的规则,剑道便是唯一的存在。
昔日顾倾城跟独孤唯我那最后一战时,其中的细节便是,顾倾城把独孤唯我给拉入到了忘我剑界当中,虽然只有一瞬就被独孤唯我给挣脱,但却也让他成功伤到了独孤唯我,让其流了一滴血。
而现在的顾倾城已经到了九重天巅峰,昔日便能够将独孤唯我给拉入其中一瞬,那现在,他又能将楚休给拉入其中多长时间?
此时在那忘我剑界当中,楚休目光所及是剑,天地之间的一切也都是剑,这便是一个剑道所组成的世界。
顾倾城站在忘我剑界中央,目光漠然,随手一挥之间,立刻便有无边的剑气向着楚休用来。
但就算是只对拼元神,楚休现在也不是那么好对付的。
昔日他跟梵教教主展开元神之战,可是吞噬梵教教主的留下的阴阳元神之力,并且将其炼化。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