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ps:出差刚到家,更新晚了,抱歉,两更奉上。
——
郑家在会稽城充其量也只能算是个二线家族,可就是这么个家族却偏偏让郑凡开足了眼界,手段层出不穷,简直令人防不胜防。
如果没有卢婉清,恐怕当世的他都没办法活到现在,更不可能让天魔夺舍重生,所以在潜意识里,这个女人早已成了他的禁脔。
黑夜降临,天空中下着密集的小雨,看似不起眼,可如果在户外走上这么一遭,之后拿手往身上一抹,保准你一手的雨水,这毛毛雨湿衣服便是这么来的。
郑凡一身黑色武者长袍,身后背着赤虎,套着蓑衣,带着斗笠,神情冷峻,任谁看了都会感到浑身一哆嗦。
虽说这样装扮的武者也不在少数,但守门的护城军却是不敢有一点的马虎大意,于是上前盘问,“喂,干什么的?!
!”
刚准备走进城门的郑凡停下了脚步,于是瞧了一眼对方,取下了斗笠,从腰间取出了一块木牌丢了过去。
盘问的士兵一瞧,原来是西街口郑家的腰牌,于是又仔细的打量了一番郑凡,“你是郑凡?看不出来啊,这打扮一番还挺有气势,行了,进去吧!”
看着冰冷异常的郑凡,守门的士兵都在那指指点点,毕竟这些人大多数都是认识他的,要是没点记忆力,恐怕还看不了门。
在他们的眼里,那就是一个命不好的悲惨少年,其中的几名士兵曾经还帮郑凡解过围,虽然知道现在郑凡不一样了,可当现在亲眼见到的时候,这心中的震撼还真不是一点半点。
而与此同时,唐七三人已经站在了郑家的大门外,穿着清一色的黑色斗篷,在简单的交涉了一番,递上了几块碎银子之后,看门的下人便急匆匆的跑进了宅内。
郑天生苏醒之后经过几天的修养,这气色也好了许多,只不过行动还有些不便,必须有人搀扶着才行,而这一家上下披麻戴孝的全都聚集在了灵堂,郑雄和郑浪接二连三的遇害,白发人送黑发人,让整个郑家都蒙上了一层阴霾。
郑天生一想到自己的两个儿子就这么的死了,这怒气一下子就上来了,脸憋的通红,大手重重的拍在了桌子上,“逆子!
我郑家没有这样的不孝子!
从今日起,郑凡将不再是我族中人,还有,立即到官府报案,一定要缉拿郑凡归案!”
吴秀眼眶通红,眼睛里更是充满了血丝,在沉默了一会之后冷冷的道,“老爷,他都带着商队离开十多天了,可如今也不见回来,恐怕是遇到了不测,这样也好,省的回来害人害己。”
三夫人刘氏在一旁哭的那叫一个惨,她怎么也没想到,原本是打算送郑凡上路的,可抓破头皮都想不到,自己的宝贝儿子居然先被毒死了,这现在什么心思都没了,“呜呜呜~~老爷,早就劝你把他给弄死,你就是不听,这下可好了,搭上了雄儿不说,连浪儿也…呜呜呜~~不管这畜生是死是活,都得找着他,我要拔他的皮,抽他的筋,这个没人性的畜生!
!”
而郑峰则是老老实实的坐在二夫人王氏的身边,时不时发出哽咽的声音和自责,而王氏一边安抚一边数落着郑凡的不是,“我已经派人去商队途径的村镇打听过了,他们在过了杨家口集镇之后便走进了越王山,此后再没了消息,恐怕是凶多吉少了,不然总该有个人回来报信才对,这郑凡死不足惜,只是赔上了整个商队的性命,实在是不值啊~~”
吴秀狠狠的瞥了王氏一眼,别看大家现在都非常的悲痛,可她的心里却和明镜似的,郑浪平时素来不和郑凡来往,走的最近的而是郑峰,但为什么偏偏出事的这天要和郑凡喝酒呢,刘氏如果要拉拢郑凡壮大自己的势力,那讨要商队印信和账册的时候怎么还带上了王氏呢,这根本就说不通的。
如果郑家的后人只剩下郑峰一个,那…
想到这里,吴秀的眼神便阴毒了起来,虽然不知道郑凡为什么会有如此的长进,但毕竟是在擂台上堂堂正正的杀掉了郑雄,她心里虽然恨他,但她更恨王氏,恨自己精心策划的一切却给别人做了嫁衣。
噗!
~
郑天生因为气急攻心又是一口鲜血喷出,整个人就像没了气的皮球瘫软在了椅子上,脸色十分的难看,郑家遭此一劫,想要跻身会稽郡的上层家族已经是不可能了,勉强恢复起来便已经不错了。
“你们都少说几句吧,天生啊,你得挺住啊,家族还得靠你啊,你们都愣着干什么啊,赶紧去请大夫拿药啊…”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