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一秒记住【m.xiaoyanwenxue.cc】精彩无弹窗免费!
“至尊兵皇(.shg.tw)”
!
伊梦雪朝着寒心瞥了一眼,眉头微微的皱了一下,“小混蛋,你的记性该不会这么差吧?难道你忘记了你答应了要和我一起去参加一个舞会么?”
呃……
寒心没有想到自己的事情还没有搞定,这里突然间又冒出来了一件事情。
自己和上官龙腾还有东方慕名之间的恩怨,恐怕现在还不是彻底清算的时候。
而现在自己还没有完全的弄清楚伊梦雪的身份,所以不想轻易的让她帮自己的忙。
不过寒心对于伊梦雪的喜欢是发自内心的,他可不想看着伊梦雪一个人去黄世仁公司的酒会。
“汗,媳妇,你也太瞧不起我了。
你的事情我能忘了么?我其实一直想提醒你来着,可又怕你到时候说我多嘴,所以我就一直没说,嘻嘻。”
寒心嗤笑着,完全没有任何节操的说道。
“媳妇,咱们赶紧回去收拾收拾,然后准备出发吧?”
寒心这货一边说着,一边大着胆子将自己的手猛的一伸,朝着伊梦雪的肩膀上凑了过去。
这里可是学校门口,人来人往的,寒心这货搂着美女伊梦雪,这让所有的人都有些傻了眼。
“小混蛋,你忘记我跟你说过什么了?别当着这么多人叫我媳妇,赶紧把你爪子拿开,要不然信不信我分分钟把它剁下来喂狗?”
“呃……就不能温柔一点么?动不动就砍下来喂狗,真坑……”
寒心紧跟在了伊梦雪的身后,一下子钻进了那辆红色的兰博基尼里面,伊梦雪猛的一脚踩下了油门,车很快的飞驰在了路面上。
“媳妇,咱们这是去哪儿?”
寒心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眼睛不时的朝着伊梦雪瞥着。
“黄氏集团的酒店!”
伊梦雪语气有些平缓的说道。
“不是吧?咱不回家换件衣服,直接就去了么?”
寒心嘴里默默的嘀咕着,好像对伊梦雪的安排有些不太满意。
伊梦雪朝着寒心瞥了一眼,这货穿的确实寒酸了些,而且都不知道多少天没有洗澡了。
就这样把他带出去确实有些太掉面子了。
好在自己早有准备,伊梦雪嘴角一咧,朝着寒心笑着说道:“现在回家来不及了,赶紧把衣服褪了,就在这儿……”
“啊?这么着急?媳妇,别这样好么?人家会害羞的。
怎么着你也得提前跟人家说一声,好让人家有个心理准备,你这样直接真的好么?”
寒心笑嘻嘻的有些做作的朝着伊梦雪瞥了几眼,满脸的坏笑:“媳妇,这种事情是需要一些感情的配合的,至少得给点时间我酝酿酝酿吧,怎么说来就要来啊?而且还是在车里,你好坏啊!”
“这……”
伊梦雪顿时有些丈二和尚MO不着头脑的感觉。
不过看着寒心这满脸邪恶的样子,再仔细的联系着他前后说的一些话,似乎也就不难理解这个家伙到底在说什么了。
晕死,这货可真够不要脸的,真敢往自己的脸上贴金。
伊梦雪朝着寒心狠狠的白了一眼,猛的啐了一口道:“你小子别臭美了,赶紧把身上的衣服褪了,穿我刚帮你买的这身!”
“嗯?换衣服?难道你刚才不是想跟我……”
“能有点正行不?再这么闹腾,小心我让你滚蛋!”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