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二天一早,赵员外准备了一辆马车,送别计辰。
计辰再次回到城外落云山中的道观中休息,这道观名叫落云观,是上一个计辰好不容易哄骗来的一个休憩之所。
计辰回到房中,从储物袋中拿出符纸、符笔等仔细查看。
桌上仅剩的三十张符纸,和两块发着微弱红光的石头,计辰陷入了沉思。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啊,就两块下品灵石,和这点符纸,用完了怎么办。
难怪说法侣财地,样样都重要,当今之际,是要先把这灵石赚起来才是。”
计辰左思右想,突然想起那过世的师父,曾经带着计辰去过一个修真者聚集的地方,里面有各种修真材料售卖。
“嗯,不如我也做几道符箓,拿去售卖,换一些材料来吧。”
说做就做,计辰走出门外,向观中弟子询问供桌、香炉等物,那弟子只是应承,但就是不去拿。
计辰回想才知,之前的计辰十分抠门,经常“免费”
索要各种物件,观中弟子多有嫌弃。
于是计辰直接拿出赵员外给的银两,塞到那弟子手中。
“劳烦师弟一趟了!”
那弟子一见白花花的银子在手,马上换了一副嘴脸,不一会功夫就将那供桌摆好,放在一个小院之中,恭敬地请计辰前去。
计辰看着小院四周的花花草草,正前方还有一池嬉戏的鱼儿,不禁感叹道:“嗯,有钱能使鬼推磨,这感觉,真不错!”
阵势摆好,计辰拿出符纸等物也摆在案上。
提笔、蘸朱砂、写符。
计辰一边写着,一边感觉到一股灵气从四面八方汇聚到自己体内,在体内不停的运转,滋润着各处筋脉。
越写,那股灵气运转越快,体内的灵力也越来越粗壮。
终于,一个时辰之后,只听到小院之中传来“啊”
的一声,计辰举起双手,看向天空。
“终于突破到炼气三层了!”
计辰看看小院四周,各种物件都比之前更加清晰,听力也更加灵敏,鼻子中能闻到数百米之外厨房在烧饭菜的香味。
计辰低头看着面前的三十张符纸,已经全数用完,共成二十张灵符。
其中有净心符、安神符,还有几张火箭符和金钟罩符等。
计辰满意地点了点头:“三十张符纸,成了二十张,这次的成功几率好像高了不少。”
自此,计辰储物袋中的符纸告罄,那朱砂和松烟墨也所剩无几,师父传下来的符笔之上的灵石灵气也弱了许多,也许再写上一些,就要报废了。
“看来要赶紧补充灵石和各种材料,要不然这称霸世界的梦想就白搭了。”
第二天一早,计辰走出观外,架着马车,朝着山下走去。
约莫一日功夫,计辰来到一座山前。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