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嗯。”
墨砺点头,他虽然不喜欢胡焕山和胡嫣然父女俩,但对王卿蕴还是心存感恩的。
要是日后有时间,定会去她府上坐坐的,不是为了胡焕山和胡嫣然,而是为了王卿蕴,不想让其为难。
“你可不要敷衍王姨啊。”
王卿蕴见墨砺点头答应,不由的玩笑着说道。
“不会的王姨。”
墨砺肯定的说道。
墨砺与王卿蕴告辞,便进了学院,看着眼前熟悉且陌生的一切,回想起前一世在龙首学院待得三年时光,内心情绪波动起伏。
墨砺并未直接去报道,而是独自徜徉在龙首学院中,回味着上一世的种种,感触良多。
“快看,那就是我们龙首学院红颜榜排名第三的胡嫣然。”
“啊……不愧是红颜榜前三,真的好美啊。”
“不行了,我要醉了。”
……
就在这时候,墨砺突然的听到一阵骚动,其中还夹杂着胡嫣然的名字。
墨砺从回忆中被打断,不由的抬头看去,恰好看到迎面走来的两个靓丽的身影,其中一个就是胡嫣然。
墨砺其实真的不想见到胡嫣然,毕竟他们是两个世界的人,先前胡嫣然瞧不起他,但自从经历了光辉酒楼那事后,胡嫣然一直都处在纠结中,她依旧是难以置信,无法接受这个事实,虽然她知道墨砺或许真的不简单,但是墨砺后来连续失踪了三日,这让胡嫣然不由的担心起来,毕竟墨砺是为了救她们而出手,她们才是罪魁祸首,要是墨砺出了变故,她良心难安。
胡嫣然今日也一直心不在焉的,按理说今日开学报到,墨砺会出现的,但到就在刚刚她去了药学院报到处询问,墨砺并未报到,这让她不禁纠结起来。
“啊……”
就在墨砺看向胡嫣然时,胡嫣然也恰好看向墨砺,四目相对,胡嫣然一咬牙迎了上去。
“喂……嫣然,你去哪里?”
胡嫣然的好友王菲尔不知胡嫣然欲要做甚,忙快步跟上。
墨砺也意识到胡嫣然是冲着他来了,他不禁摸摸鼻子,一阵苦笑,这大庭广众之下,尤其还有胡嫣然诸多爱慕者在场,她这是想让他一炮而红。
“墨砺,那天……谢谢。”
胡嫣然走到墨砺跟前,看着墨砺,态度一反常态。
墨砺愕然,继而摆摆手道。
“举手之劳而已,不必放在心上。”
“咦,情况不对啊……嫣然还不老实交代,他是谁?看你们的关系好像有问题啊……”
这时,胡嫣然的好友王菲尔一脸八卦的看看墨砺,又看看胡嫣然,奇怪的问道。
而此刻,路边的学院学生,大多都是仰慕胡嫣然的男同胞们,都齐刷刷的驻足,一脸不怀好意的看着墨砺,要是眼神能杀人的话,墨砺此时已被千刀万剐。
“菲尔……”
胡嫣然赶紧将口不遮掩的王菲尔给拉住。
“他是我母亲好友的儿子,我们学院药学专业的新生。”
“噢……”
王菲尔一副似明白非明白的点点头,不过看向墨砺和胡嫣然的眼神依旧是透着那种异样。
“你这些天都去哪了?我母亲满城在找你却寻不到,你……”
胡嫣然瞧着墨砺那满不在乎,平静的语气,就气不打一处来,大小姐脾气一下子上来质问道。
“我去哪跟你有关系吗?”
墨砺就是看不惯胡嫣然那趾高气昂的脾气,也懒得再跟她扯下去。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