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一秒记住【m.xiaoyanwenxue.cc】精彩无弹窗免费!
当左孟想被人找到的时候,他很快就被人找到了。
本来准备去找罗三的李媛媛在收到左孟消息的时候,第一时间来到了左孟的小店。
“薛先生,终于找到您了。”
看到左孟的瞬间,李媛媛大为激动,相比罗三,左孟无疑更加可靠,当日在黑森林,她可是见过左孟大发神威,打死一头妖熊的,后来罗三能够从黑森林活着回来,也是因为他赐予的一道气息。
“阿弥陀佛,薛施主当真神仙中人。”
戒念亦是大为惊叹,在左孟布武天下的时候,他和戒名两人曾经来过一次左孟的小店,可第二次他想找过来的时候,却怎么也找不到左孟的店铺了,当时只以为是忘记了,现在看来这里面应该有一些他无法理解的力量,回想起当初他和戒名两人从这人手里获得内功传承,便愈发的觉得左孟不简单,这位隐藏于闹事的书生薛川,比他想象之中的还要厉害。
“是你们两个啊。”
左孟点头示意,手里依旧拿着毛笔,画着画。
“找我有什么事吗?”
“薛先生,我们遇到了问仙楼的人,希望您能够帮我们一把。”
李媛媛说出了来历。
“有兴趣学画画吗?”
左孟放下毛笔,洗了洗手,从旁边走了出来。
他既然出手了,自然是打算参与进来了,要不然他不会杀掉那个刀疤男,为他们扫除麻烦了。
就好像封神之战当中圣人干预封神需要门人弟子,最后关头才会亲自出手,左孟干预变化也需要几枚棋子,这几枚棋子从世界巨变之初他就在谋划了,这李媛媛一行人正是他相中的棋子。
画画?
李媛媛和戒念愣了一下,但很快就反应过来了。
这是要庇护他们啊。
“学生见过老师。”
相比李媛媛的干脆,戒念则是有些为难,他不像李媛媛没有门派,虽然离开了寒山寺,但他本人仍然是寒山寺弟子。
“不用拜师,我只是教你们画画。”
左孟的话让戒念送了一口气,只要不是背叛门派,怎么都好说。
“李姐姐,你怎么在这里?”
一道惊奇的声音从门外传来,知画从外面溜了进来,自从前两天见到了那场大战之后,知画一直躲在家中没有出门,直到这两天风声小了一些才出门,没想到刚过来就又遇见了李媛媛他们两人。
“小画?”
李媛媛也有些惊愕,没想到在这里还能遇见熟人,虽然以前不是特别熟,但知画和薛先生明显早就认识了,这样她自然不会摆官小姐的架子。
“你认识薛先生?”
“薛先生?你是说薛叔?”
知画有些疑惑,薛叔就一大忽悠,李媛媛他们两个已经是‘修仙者’了,为什么还会找到这里来?
“我们来找薛先生求助,小画你认识薛先生实在是太好了。”
“找薛叔帮忙?找错人啦,薛叔虽然会一些武功,但他也就比普通人厉害一点,对付不了那种呼风唤雨的怪物啊!”
知画觉得,这两人肯定病急乱投医了,薛叔就一普通江湖侠客,像他们面对的那种敌人,江湖人士练的武功半点用都没有啊。
“知画,你不是一直要学画画的吗?我今天正好来了兴趣,你也一起学吧。”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