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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全面弄清《尝试集》在当时的威力所在,不是三言两语就说得清楚的,只能俟之以将来。
广而言之,《尝试集》主要是借了整个文学革命的东风,但其本身也必须有具体的能使人服的地方。
换言之,即使这一诗集不过是把一般人吓唬住了,它吓人的地方究竟何在?这里只举一个小例子。
胡适的白话诗在格式上创新颇多,其以英语的译音入诗,就是一创举。
最常为人引用的一句就是“匹克匿克来江边”
。
引用者多少都学过一点英语,他们的引用无不带点挖苦的意思。
从他的老朋友任鸿隽到后来的新朋友溥仪及晚年的“好后学”
唐德刚,均在此列。
但是这些人未曾料及的是,在民国初年尊西成风时,许多外来字词正是靠着其译音而获得言外之魅力(插risa,又是一个难以找到对应汉字的词)。
君不见民国初年“德先生”
和“赛先生”
就比“民主(早年也译民治)”
和“科学”
说起来响亮得多吗!
当年思想论争时,一方只要将“德谟克拉希”
或“普罗”
一类的字词挂在口上,通常就可操几分胜算了。
故胡适本意虽只是略做尝试,但歪打正着,无意中恰增添了其白话诗的“力量”
,真可说是“功夫在诗外”
了。
歪打正着仅是一两个小侧面而已,绝不是文学革命的主要力量所在。
胡适自己认为:“这几年来的‘文学革命’,所以当得起‘革命’二字,正因为这是一种有意的主张,是一种人力的促进。
《新青年》的贡献,只在他在那缓步徐行的文学演进的历程上,猛力加上了一鞭。
这一鞭就把人们的眼珠子打出火来了。
从前他们可以不睬《水浒传》,可以不睬《红楼梦》,现在他们可不能不睬《新青年》了。”
[21]的确,“有意的主张”
是晚清和民初两次白话文运动与前此也有白话诗文存在的一个根本区别。
近代士人讲开通民智,以白话文来教育大众早已不断有人在提倡,陈独秀和胡适都曾身与清末的白话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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