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着火了!
着火了!”
“是老狼寨的方向!”
夜色下,一座山头燃起了熊熊大火,连云堡十三座山头都能看得见。
杨大龙才进洞三秒,心烦意乱地从一女人身上爬起来,刚有的兴致一下没了,看着几乎一下子罢工的小兄弟,脑海中情不自禁闪现出那幅画面。
“我搞了我爹的女人,因为我爹没鸟用!”
“我给杨大龙带帽子了,因为他是软蛋!”
他怒吼一声,随手拿起床上的衣服,人出了房间,正想抓个人来问问怎么回事,但老狼寨燃起的大火他一下就想明白了。
这一定是那伙儿玄卫搞的鬼!
“小逼崽子,老子不去找你们的麻烦也就罢了,你们竟敢再次来捣乱!”
杨大龙仰天咆哮,身形一闪,人掠向半空,转眼消失不见。
几分钟后,他出现在老狼寨上空,寨子已经被烧的差不多了。
火光冲天,整座山头都能看的一清二楚,就是没有那伙人踪迹。
杨大龙骂骂咧咧地又飞回黑龙寨,立刻把他那狗头军师找来。
军师姓吴,曾是连云县令的师爷,人称“吴师爷”
,连云县被杨大龙带人屠了后,他就成了杨大龙的军师。
吴师爷五六十岁,胡须斑白,穿着一身青色长袍,头戴纶巾,一副读书人的装扮,整整齐齐,在这里过的还不错。
他进入堂内,也不跟杨大龙打招呼,直接到左边第一张椅子坐下来。
杨大龙对其脾性很熟悉,将情况说了一遍,道:“军师,那群小逼崽子虽然实力不如咱们,但要是由着他们闹下去,咱们连云堡一十三个寨子不知道还能剩几个。
军师你见多识广,有什么高见?”
吴师爷想也不想道:“投降!”
杨大龙一口气差点没喘上来,这他娘的说的什么痴话?要投降他早投了,还用得着屠了连云县城吗?
“你斗不过宁侯的!”
吴师爷摇头。
杨大龙冷笑:“能不能斗得过,斗上一场就知道了。
就算要投降,也得让他知道我们连云堡的实力,不能小觑我们!”
他接着道:“废话不多说,你就直接告诉老子,怎么对付那群小逼崽子?”
吴师爷皱了皱眉头,道:“连云堡虽是一个整体,但是一十三个寨子过于分散,想要防住他们偷袭很难!”
杨大龙也清楚这一点,用不着吴师爷给他介绍,有些生气道:“这些老子都知道。”
吴师爷说道:“不知堡主有没有注意到,这伙儿玄卫只是暗地里偷袭,不敢跟你们正面冲突,明显是忌惮你们的实力。
那么,他们接下来的目标也就很明确了,一定是没有寨主镇守的那几个寨子!”
杨大龙脑海里立刻跳出两个寨子,孙四海与顾五娘的连理寨、老九的清风寨,这两个寨子的寨主都没了,虽然他先前已经选出新的寨主,但对上那群玄卫肯定不顶用。
“好!
这次如果抓住了那群小逼崽子,老子给你娶一房小妾!”
杨大龙大喜,人瞬间消失在座椅上,向一处山头掠去。
然而,守了足足半个时辰,两处山头转悠了十多次,他也没等到王诚几人。
王诚他们在哪儿?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