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王煊肃然起敬,老陈这是要挺身而出,为旧术杀出一条路!
现在的大氛围很差,旧术被正式抛弃了,许多人都认为新术才是希望,练旧术的人再无路可走。
长此以往,没有人再练旧术,这条路很快就会彻底断掉。
“郑老三年前去世,苗老前年秋天去世,孙老去年冬季去世,钟老今年春天去世,虽然都在百岁以上,但没有一人能破开那道界限,都迈不过那道门槛,可惜了,都死去了。”
青木叹息,心情沉重,道:“多事之秋,旧术四老先后过世,一个时代几乎彻底结束了。”
有些话他没有说出口,正是因为这几年,旧术这条路上的重要人物先后离世,才愈发显得风雨飘摇。
毕竟,那些人活着时名望非常大,与很多大势力有往来,数十年前在他们个人实力最强的时候,更是与各大组织合作密切,与各方都有交情。
而在最近几年,他们先后死去,旧术与各方的人脉关系也差不多断了。
“不是还有我吗?怎么说,我也算是旧术领域的一老吧?”
老陈开口。
青木顿时变得严肃无比,道:“正因为这样,您更不宜出手,如果师傅你再倒下去,那旧术就愈发暗淡了,你们那批人所撑起来的时代算是彻底落幕,而在许多人看来,旧术也差不多算是终结了!”
王煊真的有些吃惊,老陈这么强吗,看起来也就五六十岁的样子,在名望上竟然能与一百多岁的旧术四老比肩?
青木像是看出他在想什么,开口道:“我师傅是以真实战绩打上去的,年岁虽然没有旧术四老高,名望也不及,但是各方都知道他的实力。”
王煊心头剧跳,看来还是低估了老陈的危险性,强的离谱,难怪老陈说同年龄段的孙承坤见到他都得自动降一辈。
“老陈你悠着点,我怎么感觉青木很悲观啊,你可别逞强。”
王煊还真有点担心他,问到底什么情况?
“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旧术、机甲、基因超体,再加上现在的新术,每隔段时间就要看实力说话。
再加上旧土这次出土了一件历史传说中的宝物,各方要碰一下头。
估摸着,有人想打落旧术,彻底按下去,不给我们翻身的机会。
所以,老陈我也算是忍不住了,时隔多年,要再次出手。”
老陈以很平淡的口吻说着,但是,王煊却立刻意识到当中的恐怖与凶险,这次碰头对旧术似乎很不友善。
“总要有人站出去。”
老陈依旧很平静,但是,却能让人明白他坚定的信念,无所畏惧。
青木自然知道其中的厉害关系,如果老陈不走出去,旧术领域其他超级强者也不敌机甲、新术、基因超体等,旧术自此后注定会慢慢死亡。
王煊忍不住开口:“老陈,短期内你的实力还能提升吗,需要什么?”
他是真的怕老陈被人打死,这么一把年纪了,因为心的中的血未冷去赴会,最后千万别将自己搭进去。
老陈点了点头,道:“如果有奇功,孤本秘法等,我或许可以参考下。”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