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第72章龙宇天vs刘邦
“祭!”
看刘邦和项羽如此无视己方,蝶姬脸色一沉,玉手一挥,九鼎功德印挥手而出,眨眼化为遮掩苍穹的恐怖巨印,威压全场,恐怖磅礴的气势重点照顾刘邦和项羽两个阵营,使之宛若置身万丈深海,承受天地之威。
“相信你们既然来了,就明白为何而来!
若是不想参与或想捣乱,请离开!”
珠围翠绕,雍容华贵的蝶姬毫无表情,冷眼看向项羽和刘邦,毫不客气说道。
凝聚神威社稷之力的九鼎功德印,加上九天无极塔的威势,两件社稷圣器威压之下,刘邦和项羽的气势直接被瓦解压制,彻底消散,根本无法抵挡分毫。
两人齐齐脸色一变,方才醒悟到己方现在就在九天无极塔之中,就算他们自认实力强横,闯得出去,身边的人就难了。
蝶姬发怒,再意识到己方的处境,担忧之余,项羽颇为愧疚心虚,毕竟他好歹是蝶姬抚养、培养长大。
“哈哈……蝶姬误会了!
神威侯不是正在‘闭关’吗?神威侯不在,难道蝶姬亲自出手?传说中蝶姬神秘莫测,实力深不可测,本座还真想试试蝶姬的功力!”
刘邦却是忽然仰天狂笑,声若滚雷说道,还特意加重了“闭关”
两个字,语气讽刺,说到最后,更有轻浮调侃的淫邪味道。
“大胆!”
一阵愤怒暴喝声起,数十个实力派神威将领齐齐出声,怒视刘邦,
原本面无表情的蝶姬,更是脸色一沉,神情冰冷得几乎可以刮下一层霜来,蝶姬先是当年贤亲王的义妹,而后是西楚女皇,如今是拥有天位果位的神威侯唯一的妻子,多年来,有谁敢对她如此说话?
“怎么?难道单挑不行,神威想群殴不成?”
除了九鼎功德印和九天无极塔两件社稷圣器,让刘邦有点忌惮,对于神威的强者,刘邦却是毫不在意,难得严肃地冷冷说道。
“希望你的实力如你嘴皮那般!”
蝶姬双眼微眯,冰冷看着刘邦淡淡说道。
话落不再多说,直接玉手一挥。
“神威!
镇天将军龙宇天,请汉王刘邦赐教!”
一道身影直射广场中心,缓缓说道,声音不大,却清晰回荡全场。
仔细一看,却是个身高八尺,头戴九龙七曜盔,身穿九龙云生冑,手持一杆诛天龙曜戟,腰戴七星龙吟剑,背挂天涌龙虚弓和箭囊,脚穿腾云龙曜靴的俊朗男子,不是龙宇天又是谁?
“哦?原来是龙大将军,想想也是,除了龙大将军,目前神威也没什么拿得出手的对手了!
只是我们这是比试,还是上沙场啊,用得着如此隆重吗?”
刘邦精神一振,却是冷笑一声,颇为不屑应道,还神态夸张上下打量着龙宇天,颇有俯视的姿态。
“本座向来不会小看任何对手,即便对手只是个跳梁小丑!”
龙宇天手中诛天龙曜戟一甩,俊秀面容毫无表情,双眸如星直视刘邦,语气郑重应道,顿了下,又淡淡接道:
“天地为鉴,生死勿怪!
请!”
“好!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