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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美国:吾所自造之乡
胡适于1910年8月离沪,9月抵旧金山,休息两日后,乘火车到达康乃尔大学,入农学院。
胡适之所以选农学为专业,以及他后来的转专业,都有二哥的影响。
在胡适的心目中,二哥“是很有学问的,可惜早死了”
。
他出国前,“家兄特从东三省赶到上海为我送行,以家道中落,要我学铁路工程,或矿冶工程,他认为学了这些回来,可以复兴家业,并替国家振兴实业。
不要我学文学、中学,也不要学做官的政治法律,说这是没有用的。
当时我同许多人谈论这个问题。
以路矿都不感兴趣,为免辜负兄长的期望,决定选读农科,想做科学的农业家,以农报国。”
不过,这可能也并非全是二哥的意思。
胡适在考试前给母亲的信中,已说到如果考不取,则拟回上海学习“德、法文及各种高等科学,以为明年再举之计”
。
这里的“各种高等科学”
固然是为了考试,但是否也暗含着择业方向的可能性呢?[2]
周明之先生注意到,胡适在上海时就坚持学英文,提示了“当时的价值观”
,信然。
但他继而认为小胡适一度专心于算学是“中国文化吸引力的迅速减退”
这一“时代潮流”
的反映,似就太过;到后来说中国读书人多选自然科学为专业是其“不断深化的异化感”
的标志,也颇勉强。
因为胡适还在中国公学时即已放弃对算学的热情,但那几年的时代潮流却未见什么特别的变化。
而且胡适选农科为专业,在意识的层面是否有那么多层思虑的转弯,都是需要证明的。
近代中西新旧间的关系复杂,中国知识青年的向往科学,确有厌旧尊新之义。
但“异化”
的深浅,实因人而异。
许多人“异化”
的程度,其实也没有我们今日想象的那么深。
以那时人的见解,科学为中国所缺,而文科则中国尚强,至少也有余勇可贾。
留学本要学中国所无者,当然以自然科学为正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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