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趣阁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十章 初入修仙路(第1页)

直到中午吃饭的时候,许青童都在观看着那本《五丹炼元诀》。

整整一个上午,他不知看了多少遍,但对此书仍是不甚了了。

趁着吃饭的当口,许青童就问陈家良:“舅舅,我上午看到一本书,书名为五丹炼元诀,我看着不像是医书呀!

而且,书中内容我看了很多遍,仍然不解其意,还请舅舅指点一二!”

陈家良一愣,皱眉想了想,说道:“那本书是从祖上传下来的,据说是五世祖所留,我也曾看过,似乎是仙人的强身健体之书。

我按照书中所述习练过,却没什么效果。

可能是仙人的身体与凡人不同,所以,书中内容不能以常人度之。”

听说是五世祖所留,许青童心中一动。

五世祖何许人也!

那可是仙人的炼药童子,活了二百多岁。

自己泡澡的药方,就是此人所传。

这五丹炼元诀既是五世祖所留,极有可能是一部修仙功法呀!

想到此处,许青童有些坐不住了。

别人不知道修仙界之事,他可是清楚的很。

那个曾经想要夺舍他的卢莫,不就是修仙之人吗?

听卢莫说,修仙要有灵根,还要有功法,按照功法要求,吸纳天地灵气,炼化入体,成为法力,可有移山倒海之能。

难不成,这部五丹炼元诀就是教人如何吸纳灵气,炼成法力的仙门之术?

许青童越想越觉得自己的猜测是对的,一时竟忘记了吃饭。

陈若灵见他有些走神,冲着他吼了一嗓子:“嗨,呆子,想啥呢?饭都凉了。”

许青童恍然,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匆匆几口把碗中的饭吃光,起身去了书房。

许青童重新拿起了那本五丹炼元诀,从修仙的角度,重新审视这本书。

“元气久氤氲,化作水火土......理以气为用,气以理为体......五心朝阳,念居之中,以念引之.....”

换了一个角度之后,许青童顿时有些明白了。

果然,这是一部修仙功法,是教导人如何感应天地灵气、运行周天、吸纳炼化的法门。

先前之所以没能看懂此书,主要还是受了思维定势的影响,认为这是一部医书,以至于很多方面无法理解。

现在换个角度,终于能够大概明白书中的意思了。

看到书中很多地方提到天地宇宙、阴阳五行,许青童又把有关五行学说的典籍找出来,再次认真研究起来。

这一研究不要紧,一条逐渐清晰的路子,慢慢地出现在许青童的眼前。

整个下午,许青童都沉浸在那本五丹炼元诀之中,以至于都忘记了吃晚饭,直到表姐进门叫他,他才知道该吃晚饭了。

热门小说推荐
美食供应商

美食供应商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超神特种兵王

超神特种兵王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我有神级修改器秦昊

我有神级修改器秦昊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超级兵王

超级兵王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佛堂春色

佛堂春色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