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趣阁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49章 金轮始现(第1页)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感谢南哥059的698赏,感谢壮哉我大川哥和军事神话的588赏,感谢逍遥王侯、落叶随风觉、堕天丶路西法、民如水、小不懂、挑嘴的乌鸦、星辰午夜风流、唐尸不摆手的打赏。

新书期,求收藏求推荐求点击各种求。

我是纯洁的分割线

赵昊创建的权力帮,和李沉舟的权力帮截然不同。

李沉舟领导的权力帮,虽然也被天下共尊,实力也是冠绝群雄,天下第一,但是若说真正做到君临天下,那是往自己的脸上贴金。

一个武林帮派,再如何强大,想君临天下,都是痴人说梦。

自古以来,真正君临天下的势力,从出发点就不是为了争权夺利。

李沉舟的格局太小。

而赵昊,从一开始,就没有将目光放在江湖上。

能够让成千上万人为之赴死的,也绝不是为了让自己的势力成为天下第一。

赵昊给权力帮帮众的,是一个希望,一个承诺,一个奋斗的目标,一个不得不赴死的理由。

所以,权力帮内部,聚集的大多数都是志同道合之人。

争权夺利,于我如浮云。

一个将死亡视为自己最终归宿的人,会在乎自己地位的高低吗败独壹下嘿言哥

有一种承诺的意义,超越生存和死亡。

有一种拼搏和坚持,胜过世间的一切。

自古以来,当国家面临绝境,从来不缺慷慨赴死者。

现在,自然也不例外。

铁骨铮铮的汉子,天下各处都有。

权力帮内部,尤其多。

襄阳城外,一处不知名的山谷内。

一队人马气喘吁吁的躺在地上,他们身上穿着宋朝军队的铠甲,不过身上的铠甲大都破破烂烂。

而山谷内,已经躺了一地的尸首。

全都是蒙古士兵。

很显然,他们刚刚经历了一场厮杀,并且,以宋兵的胜利作为结束。

从蒙古士兵的尸首和残存的宋朝军士来看,双方的人数差不太多,甚至宋朝军士这边还略少一点。

但是战果让人诧异。

一向弱势的宋兵居然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队长,我服了。

以后我这条命,就是你的了。”

一个宋朝士兵从地上爬起来,对场间唯一一个站的笔直的身影恭敬道。

就是这个看起来年轻的过分的队长,左突右冲,一马当先,带领他们将蒙古这一队人马全歼。

热门小说推荐
美食供应商

美食供应商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超神特种兵王

超神特种兵王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我有神级修改器秦昊

我有神级修改器秦昊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超级兵王

超级兵王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佛堂春色

佛堂春色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