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趣阁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二十七章 帝京往事(第1页)

“笃笃笃——”

厢房的木门被人从外面敲响,许元闻声回眸:

“什么事?”

“三公子,您的药膳准备好了。”

传入房间的是一个略显沙哑的女声。

“进来吧。”

“吱呀——”

随着一声吱呀,木门被人从外面推开,一位身着影卫装束的窈窕女子从外面端着一个餐盘走了进来。

正是一直跟在许长歌身边的那位影儿。

面罩掩面,紧身黑衣、红色束腰、一根干脆利落的马尾辫在脑后轻轻摇晃。

看着对方,许元微微眯了眯眼。

在记忆中,

作为一个标准的纨绔反派,

作为一个有着强行吃药也要一龙戏五凤这种光荣战绩的色中饿鬼,

许长天自然是对大哥身边这身姿窈窕的影儿有过想法,甚至在帝京的时候还“委婉”

的向许长歌讨要过对方。

原身觉得对方就是他家养里养的一条狗,修为高一点的狗,和低一点的狗没有任何区别。

而讨要的结果,很自然,也很顺利成章,来自大哥的一顿暴揍。

脑海中闪过的这些记忆直接把许元整无语了。

太荒唐了。

逛勾栏,睡丫鬟、抢民女也就算了,原身这个二世祖居然还把主意打到过自家的武备体系里面。

影儿是他们家培养出的高级别影卫。

许长歌这种讨要人家的性质,约等于皇子让给在外打仗而归的女将军给自己暖床。

虽然明知荒唐,但戏还是要演的。

在验明了他并非被夺舍之后,许长歌什么事情都没有过问就直接走了。

他这神秘的功法是从哪里来?

先天道体又是怎么得到?

被冉青墨当做肉票的这一路上发生了什么,又为什么要在最后以命相逼放走冉青墨?

这些事情,许长歌通通都没有过问。

或者说,

许长歌不认为这位被他从小揍到大的蠢货弟弟,会老老实实把这些事情告诉他。

要不是揍许元的时候提前把他的嘴给封上了,许长歌甚至觉得他能从这混账东西嘴里听到一些大逆不道的话。

因此,他把这位一直跟着他的影儿留在了许元身边。

许元判断这是保护,也是监视。

自己的一举一动大概都会被对方原封不动的传递给许长歌。

他的性格可以慢慢改变,但绝不能一蹴而就。

以死相逼放走冉青墨勉强可以用一路上对她产生了感情来解释,他和冉青墨在洞口的对话与神情,应该被山巅的许长歌应该用意魂看得清清楚楚。

而且,以死相逼这种荒唐事原身也不是第一次做了。

想着,

许元的目光便光明正大的游离在影儿那被紧身黑衣包裹的窈窕的身姿上。

热门小说推荐
美食供应商

美食供应商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超神特种兵王

超神特种兵王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我有神级修改器秦昊

我有神级修改器秦昊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超级兵王

超级兵王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佛堂春色

佛堂春色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