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趣阁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99章 南道祖北邪尊(第1页)

姜戬、荒川携弟子们赶赴山门前,见到了魏逊,荒川的脸色瞬间凝重,光是第一眼,他便知晓对方很强,深不可测,若是与之交手,他很可能会败。

怪不得师父要亲自出手。

荒川深吸一口气,开口道:“接下来你将见识到师父的强大。”

姜戬白了他一眼,道:“我早就知道了,甚至比你了解得还多。”

他们虽然差了辈分,但平时相处跟兄弟似的,主要是荒川有一颗不老的心。

弟子、香客们看着魏逊,议论纷纷,他们都不紧张,在他们心里道祖是无敌的,他们好奇的是此人能撑几招。

“几招?你们在开玩笑吗,我从来没有见过道祖对敌,用过第二招。”

“年轻人,老夫见过,数十年前,道祖成为武林神话时,一人之力镇压半个武林,就用了不止两招。”

“您说的是妙宗法相吧,此绝学到现在为止,龙起观内就荒川师伯练成。”

“荒师伯与九殿下没有出手,看来道祖真的要出手啊。”

“总有人找死,拦不住的。”

面对浩浩人群的指指点点,魏逊无动于衷,他的目光看向龙起山方向。

就在这时,魏逊动容,他瞧见一名道人踏云而来,那道人的道袍异常华丽,还泛着光彩,其面容更是年轻英俊。

魏逊还是第一次见到如此奇人。

龙起观的弟子、香客们也被惊艳到,如此出场方式,怎能不让人惊讶。

青儿望着姜长生飞来,神情恍惚,脑海深处的记忆再次浮现。

道长跟她儿时见到的模样一样,依旧那么年轻。

姜长生停在悬崖边上,他看向魏逊,笑道:“来空中一战吧,以免破坏到武峰。”

魏逊点头,他提起阔刀,从悬崖踏至高空。

神人!

姜戬眯起眼睛,荒川的神情依旧凝重。

众目睽睽之下,姜长生与魏逊来到双山之间的高空中,彼此相距十丈。

姜长生开口道:“来吧,让我瞧瞧朝宗的绝学。”

魏逊双手握刀,举在面前,刀刃遮蔽他的面容,真气爆发,化为气焰缭绕周身,其气势节节升高,令武峰山门附近观战的人暗自心惊。

这股气势即便是不习武的凡夫也能感受到。

魏逊沉声喝道:“此乃神焰刀,请道祖赐教!”

他猛地挥刀,速度极快,数不清的刀气杀出,瞬间燃起烈焰,好似一道道火浪杀向姜长生,势不可挡,接连不断。

轰!

轰!

轰……

一道道烈焰刀气撞上姜长生,被无形气罩震散,但烈焰刀气实在是太多,烈焰即便爆散,也淹没了姜长生的身影。

灼热之气令观战者流汗,火光在他们脸上闪耀,眼中尽是滔滔火海。

热门小说推荐
美食供应商

美食供应商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超神特种兵王

超神特种兵王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我有神级修改器秦昊

我有神级修改器秦昊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超级兵王

超级兵王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佛堂春色

佛堂春色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