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你当真不去?”
桑小满看着李云生,撇着嘴,杏目圆睁。
“不去。”
李云生依旧一脸毫无兴趣的摇摇头。
见状桑小满在心里直跺脚道:“臭小子!
……你不去,姑奶奶我,偏要让你去!”
从小家里人事事顺着他,同门师兄弟们护着他,眼前这臭小子却偏偏事事与她作对,桑小满的倔脾气一下子就上来了。
“说吧,怎么样,你才肯跟我去?”
这话一说出口,桑小满就觉得委屈,明明是自己给他机会,怎么现在变成我求他了?
“我不想去,你让我下山吧,时间晚了我师兄就不在家了。”
李云生变得有些不耐烦。
“你!
你如果…”
桑小满的神情突然像是要使出杀手锏一般,语气中却满是不情愿道:“你如果愿意跟我去,除夕后的赏灯节,我就,我就…陪你一起去!”
说完她羞红了脸的转过头去,不敢看李云生。
李云生心想,这女孩子,怎么这么奇怪,赏灯节我本就不想去,更何况还要陪着你?
想到这里,他直说道:
“我才不要你陪我去赏灯节,你这样还不如给钱。”
李云生最终还是答应了桑小满一起去她说的那处神秘洞天,当然,是以三百功德币的价格。
一路上,桑小满一脸了无生趣,时不时还白一眼旁边的李云生,一向自傲的她开始有些怀疑自己,因为她发现自己在眼前这得了三百功德币欢呼雀跃的少年眼里,还不如那三百功德币。
“小满!”
一个女生面相的俊秀男子站在不远处呼喊道。
桑小满白了他一眼,也不知道他是没看见还是不在意,依旧笑着跑向桑小满。
“这是谁?!”
当他走近,看的桑小满身边还站着一个男孩子时,脸色立刻就变了,对李云生充满了警惕跟厌恶。
李云生自然感觉得到,但他不在乎,三百功德币,一顿白眼值得很。
“我朋友。”
桑小满随口一说,但听到那俊秀男青年耳朵里,却出现了几百种意思,在他看来朋友这两个字可不简单,也没见小满在其他人面前说自己是朋友,更何况朋友对于一个亭亭玉立的少女来说,很可能是对心仪之人的一种掩饰。
“那好,走吧,也耽误了不少时间,他们还在金乌潭等着我们呢。”
桑小满一挥手,但是那俊秀少年却迟疑了,他一脸诧异道:“小满,你还约了别人?”
眼前这黑不溜秋的少年也就算了,他没想到桑小满这次居然还约了别人!
“那可是一处真人的洞府,就我跟你不是死路一条吗?”
桑小满一脸鄙夷道。
那俊秀青年一副痛不欲生的表情愣在了那里,心想,“原来,原来,她不是单独约的我。”
金乌潭位于秋水门山峦中部,原本是一座常年喷涌岩浆的活火山山口,周遭更是草木不生,三千多年前,被秋水门当时掌门以“困龙阵”
封印了起来,之后岩浆毒气没了,反倒变成了一处冬季泡温泉的好去处。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