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趣阁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一百八十四章 密室(第1页)

李清焰沉默了一会儿,说:“原来是真武宗和洞玄派的两位前辈。”

天下姓姜姓吴的人有很多,但恰巧真武宗宗主也姓姜,叫姜逸真、洞玄派掌门也姓吴,叫吴照尊。

且他们与裴守冲一样……似乎从前都见过自己。

李清焰不知道裴守冲消失了是因为发觉这两位大佬也在附近,还是因为不想跟自己一样被扭曲的命运之弦给牵扯进去。

但他清楚的是自己现在的处境和刚刚死掉的弗兰肯没什么区别。

因而说:“那我们走吧。”

姜逸真笑着点头:“好。

还是像从前一样懂事。”

而吴照尊则微微抬起头,朗声道:“裴守冲,这孩子我们带走了。

想要人,就来见我们吧。”

但无人回应。

于是吴照尊放下手,嘈杂的人声一下子如海浪一般扑面而来。

……

李清焰发现自己身处一间没有窗户的房间之内。

白墙,绿墙裙,红油漆的地面。

顶棚吊了一盏白炽灯,门口有一根开关的拉绳。

屋子里的陈设简单却不简陋——有一张双人床,上有白色的被褥枕头。

床边有两个床头柜,搁着暖壶、搪瓷茶缸。

有一张玻璃茶几,上面有红色花瓶,里面插着塑料的白百合。

另有两张沙发靠着门边,上面盖着蕾丝边的白色沙发罩。

而他现在站在床边,鞋底下的积雪甚至没来得及融化。

一切发生在一瞬之间——他本想趁两位大佬将自己带去界门研究所的时候仔细观察一下外围的情况,但下一刻他就在这儿了。

其实他都不清楚这里到底是不是界门研究所。

他见识过裴守冲的力量,知道自己在那两人面前全无还手之力——就像弗兰肯在他面前一样。

也曾对自己被俘之后的情况有过心理准备,但无论如何没料到是这样的待遇。

其实除开窗户的问题之外,这屋子里比他在北山的那间居所还要好一些。

他俯身仔细观察油漆地面的凹凸不平之处,发现是干净的,并无积累的泥垢。

这里该是新建成、或是新装潢过的。

如果说是在界门研究所,也说得通。

他再环视一周,终于在屋子顶棚的转角发现一个小红点。

热门小说推荐
美食供应商

美食供应商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超神特种兵王

超神特种兵王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我有神级修改器秦昊

我有神级修改器秦昊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超级兵王

超级兵王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佛堂春色

佛堂春色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