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林钰最近很烦恼,去年年末突然所在的公司转手,然后就莫名其妙的失业了,幸好有笔不菲的遣散费。
林钰上有老,下有小,找工作找了两个多月了,也没成功。
林钰学历只有高中,全靠自身努力成为一个小白领。
有车,有房,但一失业肯定压力山大了。
现在是凌晨5点55分,林钰穿着单衣一个人静静地坐在阳台的躺椅上,望着远处微亮的灯光。
黎明前的黑暗,是如此空洞,寂静。
林钰已经是三十出头的岁数,平时抽烟,玩游戏,肚子上也隆起了小肚腩。
“这是我已经失业108天啦?该死的手机除了骚扰电话,还是骚扰电话。
怎么就没一个面试通知呢?”
“说好的世界末日怎么还没来?来了,也许我还有出人头地的希望?到时候大杀四方,让所有看不起我的人都来膜拜我。”
就在林钰胡思乱想的时候,新的一天的第一缕阳光照射到林钰身上的时候。
他的脑子中突然像发生了大爆炸,一下子头痛欲裂。
整个人从躺椅上蹦了起来,抱住头在地上打滚。
在林钰的脑中突然莫名的不断出现奇怪的片断,这些片断绝不是他曾经经历过的事物。
而且这些片断是无序的莫名的出现在他的记忆里。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片断越来越多,与原来的记忆碰撞、融合。
使得整个人都混混沌沌。
林钰就感觉眼中无数金色的光辉在体内爆发,全身也剧痛无比。
好像全身所有的细胞在不停的翻滚,撕裂。
就像电影中M国队长注射了药剂后,DNA在重组一般。
林钰疼痛地昏了过去,接着梦中出现了一幅画面。
梦中他刚刚出生,变成了一只形似乌龟样的生物,在无穷无尽的汪洋之中游荡,而这不知多少万里的水域竟然没有其它的生物。
接着不知多少岁月过去,他成了一头巨大无比的龙龟,背上一条巨蛇摇摇摆摆。
他一声仰天长啸,顿时不知亿万里内一片山摇地动,水天互换。
又不知多少岁月,他认识了不少朋友,上了天庭,成了一方守土真灵,不错,他成为了四神兽之一“玄武”
。
世界越来越热闹,纷争也不断。
而他因为人懒,什么也不争,什么也不参与,反而年岁悠久。
玄武的人形分身,被后世奉为真武大帝。
本来他以为日子就会这样一天天,一年年过去。
记忆中最后的场景,他看到满天神佛从高空坠落,又以极快的速度消融,连骨头、头发、指甲也迅速融化。
而他的前世好像刚刚从沉睡中醒来,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是茫然的张望。
没有战斗、没有任何攻击发生,但那些神、仙、佛,有认识的,不认识的,依旧不断摔落,然后消融,它或他,或是......
“斗木獬!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