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趣阁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卷一 第十六章 不死不休(第1页)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如果段飞懂得凑趣,上前问一声好在何处,那也不免为一种拍马屁的手段。

但是,段飞一直手持噬血剑,以一种十分玩味的眼神看着钟复。

因此,钟复在口里说着“好”

字的同时,在心中已经把段飞当了死人!

区区一个外门杂役,居然有胆子得罪钟家,他这是不知道死字怎么写的吗?

也就在钟复心生杀意的时候,段飞的脑海中突然响起了“叮咚”

一声!

“感应到小流氓级恶人钟复的杀意,主人陷入到生死危机之中,因此激活正气系统的任务功能。

当前任务说明:初级不死不休任务,请主人务必在任务持续期内斩杀小流氓级恶人钟复,这才能够保住自己的性命。”

“由于任务系统是首次激活,在完成本次任务后,除了常规奖励之外,还能够获得特别的任务奖励,还请主人多加努力哦!

初级不死不休任务时间限制:在主人成为天魔宗亲传弟子之前。”

小美软萌萌的声音在段飞的脑海中回响着,而段飞则是暗中叹了一口气。

该来的总归是要来的,既然走的是系统流路线,又怎么可能没有任务系统呢?

眼前这位钟复钟师兄,已经有着气血境的修为,对于还是后天的段飞来说,绝对是无法力敌的存在。

现在和这位钟师兄开启不死不休的任务,到底是送死呢还是在挑战生存极限?

特别是任务期限,要求段飞在成为天魔宗亲传弟子之前干掉钟复,也就等于段飞要在晋升至气血境之前完成任务。

这摆明了就是要求越级挑战嘛,要不要刚开启任务系统,就来个难度这么大的啊?

段飞一边吐槽,一边在脑海中下达指令。

“开启神鉴之眼!”

反正和这位钟师兄都已经是不死不休了,起嘛要做到知敌知己,才有挑战这一任务的可能吧?

很快,钟复的黑色人形剪影就出现在了段飞的脑海中。

“身体强度118,速度107,力量173,精神力113,综合战斗力511!”

看到了钟复的战斗力数值后,段飞已经元力吐槽了。

这就是后天武者与气血境修行者的巨大差距吗?

在任何方面都是十倍左右的碾压,完全就不在一个次元啊!

虽然段飞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但是和如此强大的对手开启不死不休的任务,还是会感到压力山大啊。

热门小说推荐
美食供应商

美食供应商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超神特种兵王

超神特种兵王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我有神级修改器秦昊

我有神级修改器秦昊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超级兵王

超级兵王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佛堂春色

佛堂春色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