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姜楚闻言蓦然回头看去时,竟是果然发现有一人正静静站在自己的身后,脸上带着一张银灰色的面具,上面极为简单地勾这一抹眯眼微笑的表情。
“我毕竟也算一城之主,真说什么事都自己露面去办,岂不是很没牌面吗?”
一个懒散不已的男子声音,而且姜楚听上去时只觉有些耳熟。
“以后怕是真得您自己去办了。”
灰蒙雾气当中的声音正在逐渐微弱下去,但却依旧没死将死之时的任何悲伤:“不过都已酝酿这么多年了,也是时候办完自己的事情了吧……”
又一道生命气息,就此悄无声息地归于了尘埃当中。
姜楚今天真的已经见到太多人死在自己的面前了,但不管或好或坏,终究都算是有了他们各自的归宿。
那自己呢?
又当如何?
“收了吧,都到这一步了,也不急着动手了。”
城主随意挥了挥手时,姜楚背后的金刚道像竟是未经姜楚的允许便自行缓缓消失于了半空当中。
“你到底是谁?!”
无怪姜楚会有这样的疑问,眼前这个戴着灰色面具的男子,真的给他一种极为熟悉的感觉。
“我也一直在问自己这个问题。”
城主怅然叹息一声的同时袍袖微微一拂,而在此之后,一具又一具的透明棺材,就这么瞬间出现在了姜楚的面前。
“这是随云,一个活了很多年、但最后因为找我麻烦而我封入她徒弟躯体当中的神婆,也是你身后那个姓张的丫头的师父。”
“张道玄夫妇,年轻时分别为六圣之族当中两个张姓家族里的翘楚,后来被我用一些小手段给拆散了,连带着他们各自的家族也不愿再接纳他们。”
“杨千刃,这个我倒是新近动的手,如果他就老老实实地做一辈子二道贩子,说不定我还真就放他一马了。
可惜啊,越是平日里不叫的狗,咬其人来也就越狠,难道他们就真的那么想报仇吗?”
而这些,只不过是那些透明棺材当中的极小一部分罢了。
城主犹如自言自语般介绍着那些透明棺材当中的人,似乎每个都是他收集的藏品一般。
“够了!”
姜楚忍无可忍地厉声喝止了他:“你究竟想什么样?!
只为你一人的野心,便让这么多的无辜者为你而惨死,天下难道真的有你这样冷血的人吗?!”
“你是在这里度过九世的人。”
城主轻笑一声指了指旁边的顾云蒙:“应该是跟她对吧?当初随云那个老婆子摸骨算过的,仅从婚配的坎坷程度而言,纵观冥国无人能出其右。”
“而你能跟她都熬过九世,足见你的命确实是很硬的。”
“既如此,你就不想想这里为什么会存在,又为什么会由我来作为幕后的掌管者吗?”
姜楚双眉紧锁地反问了一句:“你们这里不是还有一个什么‘王上’的吗?”
“不急,待会儿他也会来,你见过之后就明白了。”
城主平淡不已地看了姜楚一眼:“不过如果他真的愿意露面时,你我之间的胜负基本也就分出来了。”
“换句话说,他也将会顺势带走败者的性命。”
“自那之后,这里便真真正正地只能剩下一个主人。”
姜楚面色微沉地与之对视着:“不管会不会成为这里的主人,你的所作所为,都足够死上一万遍的了!”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