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第四章暗影()
蒙城西门是四门中建造的最高大坚固的一门,墙体高有百米,城墙上每三十余米就修建一座箭塔,每百米还建有与碉堡类似的建筑,不知道什么材料建成,整体呈青色,墙体上雕有各种形状怪异的符文。
城门内俩排军士合枪备甲,有小吏负责盘查来往人群。
今天出城的佣兵队伍特别多,一对青年男女就站在城门附近。
“唐青,你是不是打算让瑞特他们退休?”
“是啊,瑞特马上有孩子了,奥多阿泰也年纪不小了!”
说起这个,唐青有点唏嘘。
其实自从他们俩加入之后原来的三人组实力已经提升了不少,装备是一方面,唐青在技巧上的指导是以方面。
但如果按照唐青的标准,这三人根本就是业余。
瑞特还稍微好点,举个最简单的例子,佣兵猎杀妖兽时几乎很少有做备案的,也就是b计划。
一旦碰到意外情况,多数时候就全靠运气。
至于说对战斗技巧的运用,那更是原始人水平。
这倒也怪不得他们,因为有仙人的存在,整个世界都奉行的以力至上的原则。
打不倒你只怪我力气不够大,刀子砍不破妖兽的皮只怨武器不够厉,仙人干不过妖兽只怪修为不够深,法宝威力不够强等等。
完全不似地球人挖空心思的将人类有限的力量发挥到至极。
在努力几次之后,唐青也觉得很无奈,传统的思维习惯没那么容易转变的。
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让三人光荣退休才是真正的出路。
以三人的经验和阅历,在蒙城这样一个几乎靠妖兽吃饭的城市里找条安稳的活路还是不难的。
而且杏儿姐不可能长期干佣兵,至于自己……
“先混几天吧,没准哪天睡一觉就回地球了!”
唐青仍不忘安慰自己。
“唐青,为什么你身边灵气会浓厚很多呢?”
对于瑞特等人,杏儿姐虽说态度一直不错,可出于根深蒂固的仙凡观念,实在谈不上很放心上。
“只要站在你身边,几乎都赶上我打坐的效果了。”
“呵呵,我是觅灵貂转世,你信不!”
对于这一点,唐青也很疑惑。
杏儿应该不会看错,自己只是个凡人体质。
甚至唐青还按照她教的引灵决尝试过修炼,可丧气的是明明能感受到天地间无处不在的这种所谓灵力,却怎么也无法吸收。
按照杏儿的解释,其实没有灵根的人能感受灵力并不稀奇,这个世界还有一种修炼方式叫炼体术,就是专门针对这类人的。
因为没有灵根无法贮存灵气,所以运用一定的法决将吸收的灵力转入血肉骨骼强化身体,同样可以变的很强大。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