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趣阁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十七章 交换鸟蛋(第1页)

为了王平的安全考虑,“黑鲨散人”

并未当众取走那团灵香,而是让他等临时坊市散去后再进行交易。

王平对此当然是求之不得。

而且有了“黑鲨散人”

这个交易的约定后,他原本打算当众请求“黑鲨散人”

收林小娥为徒的冒险计划,也可以取消了。

接下来的时间里,王平也无心去关注其他人和事了,满心都在想着交易之时,自己该提出要什么东西。

灵石他自然是缺的,可他原本想要弄到这东西的用意,就是为了购买法器丹药。

所以现在他就优先排除了这个选项。

剩下的灵符他也给排除了,这次一次性东西,不是他现在能够消费得起的。

最后只剩下法器和丹药这两种东西让他犹豫了。

法器当然是他最想要的东西,有了法器,他的战斗能力和保命能力就会大大提升。

如果有一件低阶攻击法器在手,啸风就不一定是他的对手了。

可是丹药对他也很有用。

要是能够获得那种精进修为的丹药,他晋升炼气四层,突破到炼气中期的时间,将会大大缩短,说不定一两年内就能成功。

“法器,还是选法器好了!”

“如果有一件低阶攻击法器在手,我和啸风联手猎杀那些一阶下品妖兽就更加稳妥了,到时候用不了几年,我就能用这件法器赚到购买丹药的灵石!”

王平心中念头转动,最终还是决定选择法器。

相比起不一定马上见效的丹药,法器这种拿到手后就能很快见效的东西,更适合现在的他。

半夜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当朝阳从东方的海面上升起之时,本月临时坊市的开市时间便算是结束了。

而“黑鲨散人”

更是早在一个多时辰前就已经离开了,不知去往了何处。

这时候见到天色放亮,一夜未眠的众多散修,都是三三两两的各自准备散去了。

何猛此时也过来找到了王平,直接问道:“王平老弟,你是和我一起回去,还是自己回去?”

王平闻言,顿时面露一丝歉意的对着他拱了拱手答道:“真是不好意思,小弟和人约好了地方准备交换修炼功法,还要耽搁一些时间才能回去,猛哥您先回吧。”

何猛听到他这话,不由看了一眼他背上背筐里安静坐着的林小娥,然后轻轻点了点头道:“那好吧,那老弟你自己也要多加小心,交易的时候千万多留一点心眼。”

“猛哥您的叮嘱小弟记住了,小弟会小心的。”

王平再次拱了拱手,以示感谢。

热门小说推荐
美食供应商

美食供应商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超神特种兵王

超神特种兵王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我有神级修改器秦昊

我有神级修改器秦昊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超级兵王

超级兵王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佛堂春色

佛堂春色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