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自从李学东获得药王真魂修炼天罡正气诀后,他的眼界和心性早已超出他现在已有的年龄界限,达到非常人的境界。
【本章节首发、爱、有、声、小说网,请记住网址(www.aiyousheng.cc)】
以至于现在看到曾经背叛过自己的于曼梅,心海都不曾泛起半点憎恨的涟漪。
如果说还有那么一点感觉的话,无非就是怜悯。
于曼梅布满泪光的眼睛注视着李学东,没有看到爱,也没有看到恨,看到的是令她心碎的同情和怜悯。
“重新开始你的生活吧,如果没什么事情,以后就不要再联系了。”
李学东双手搀扶着于曼梅,扶稳之后,淡然一笑,转身离去。
看着李学东渐走渐远的背影,于曼梅连忙伸手去抓,却抓了个空。
这一刻,于曼梅彻底意识到,她跟李学东再无任何可能。
双手掩面,扑咚一声瘫倒在地,失声痛哭起来。
哭的直至眼睛酸涩,于曼梅这才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六神无主地朝着江州医学院的方向走去。
来到校门口,看着一对对挽着胳膊进去的情侣,于曼梅失落的内心再度刺痛起来。
嘀嘀!
身后传来响亮的车笛声,好似是在跟她打招呼,于曼梅转身看去,却见顾兴正从他的那辆宝马车里走出来,笑容得意地朝她走过来。
看到顾兴,于曼梅脸色一变,连忙朝着学校跑去。
顾兴见于曼梅要跑,立即伸手抓住她的胳膊,强行将她拖到校门口旁边的一棵梧桐树下。
“你放开我!”
于曼梅挣扎着娇喝道。
顾兴强行搂着于曼梅,低头想要亲吻她,嚣张霸道地说道:“见到老情人怎么还跑呢,来,啵一个!”
于曼梅对顾兴早已没有任何好感,之前如果不是顾兴在她的面前许下那么多美好的诺言,她也不会那么快就下定决心离开李学东,事情也不会像今天这样无法挽回。
啪的一声脆响,于曼梅抬手给了顾兴一记耳光。
顾兴被这记耳光打得有些发愣,眉头立即挑起,一把揪住于曼梅的头发,恶狠狠地喝道:
“臭表子,给脸不要脸,竟然敢打老子,我看你是活腻了!”
说罢,顾兴左手揪着于曼梅的头发,右手直接在她的脸上抽起耳光起来。
不多时,于曼梅的脸颊肿得跟两个馒头似的,哭着向校门口的同学们求救。
有几个颇有正义感的男生想要上前去帮忙,可是当他们看到施暴者是顾兴后,不由得停下脚步,他们知道顾兴还是有些小势力的,得罪不起,只得敢怒不敢言地离开。
顾兴见还有人蠢蠢欲动,右手指着众人喝骂道:“都他妈给老子滚,谁管闲事,老子就连他一起揍!”
见无人敢上前帮忙后,顾兴顿时更加嚣张跋扈,提起膝盖撞在于曼梅的腹部,痛得于曼梅双手捂着腹部摔倒在地。
顾兴依旧不解恨,朝着于曼梅娇弱的身子一脚又一脚地踢着,嘴里骂骂咧咧:
“臭表子,敢他妈打老子,你以为你是谁啊,草,不要脸的烂货,你以为李学东那小子还会护着你,别他妈做梦了,你就是没人要的烂货!”
“嘿嘿……”
隐隐间,在于曼梅的哭声中夹杂着几声嘲讽的笑意。
顾兴眉头皱起,见满脸泪水的于曼梅竟然在笑,是那种嘲讽的笑。
“艹尼妈的,你有什么好笑的?!”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